最近,小编的几个法官助理小伙伴
不约而同地有点苦恼
说起让他们感到头疼的司法送达
小伙伴们无不是绞尽脑汁、穷尽十八般武艺
这些送达故事的背后
“花式拒收”“逃避送达”“下落不明”……
套路与反套路,一个比一个精彩
一起来看看他们的真实经历
1
“假扮”粉丝联系
网红魔术师
前段时间,小编逛朋友圈,无意间发现王法官助理发的消息:
这年头,法官联系当事人送达材料都得这么拼吗?!
没抵过好奇心的诱惑,本小编去探究了一番。
原来,有一起合同纠纷案的被告是一个抖音上小有名气的网红魔术师H。
收到原告的立案材料后,S法官让原告提供H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
原告律师
我现在也不知道被告在哪,一说打官司的事情,他就删了我的微信好友,现在联系不到人,只知道他的抖音号,希望法官能帮忙联系上他。
连原告都不知所踪的魔术师,法官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他呢?于是出现了王法官助理朋友圈里的那一幕。
话说,注册抖音号,关注H的账号后,S法官“粉丝”观察了一段时间, H不时会发布新内容,说明还在运营。
S法官本想在抖音上留言,考虑到留言涉及诉讼信息,容易泄露隐私,只得作罢。
后来,S法官发现H的抖音作品里备注了微信号,于是试着添加H的微信好友。
然鹅,第一次加好友没有反应,之后每隔一周,S法官都会发送一次好友申请,到本周已经加了三次,都没有成功。估计S法官这个“假粉丝”已被H识破。
S法官有点扎心,穷尽一切方式后,“不行就只能公告送达了”。
小编表示很心疼!
这送达工作也太太太太太难做了吧!
2
离婚起诉书上门送达
送到“相亲角”?!
遇到一个联系不到,又居无定所的离婚案件被告,该如何联系送达?
原告(妻子)出主意了:
“我也不知道他在哪,不过以前他有个习惯,每周三下午,会去人民公园看下棋,不行去人民公园蹲点试试看?”
蹲点?
嗯……好吧。
终于挤出一个下午,法官跟原告到人民公园寻人。以前从没觉得公园这么大,走了很久,好不容易找到下棋的点,看着一个个后脑勺,有点眼晕,不过这次运气好,挨个辨认后原告找到了自己的丈夫。
公园某一处
法官
起诉材料顺利送达,后续开庭传票、文书等该怎么送?
“我也不确定明天住哪儿?要不还是往人民公园送吧,就这附近,边上就是相亲角,好认。”
听到这里,突然有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感觉,明明是离婚案件,送达材料却要跑到人民公园相亲角,这都是什么事儿?!
好在最终送达成功了。
3
老师打官司
文书送到了学生家?
七十多岁的王老先生,因借款合同纠纷告到法院。2020年春节前,朱法官与王老先生电话沟通,并确认了送达地址。
待开庭时间确定,朱法官电话联系王老先生,此时电话关机。向王老先生确认过的地址寄送开庭传票,结果是退件。
多次联系未果,朱法官担心老人年纪大了,或有难处,只得带书记员前往预留地址寻人。敲开门,一年轻小伙礼貌地说,这不是王老先生家。
突然有点心塞,调整一下呼吸,刚打算转身离开时,小伙再次开口:“王老先生是我爸的老师,经常来往,应该有联系方式。”
终于,朱法官再次拨通了王老先生的号码。
通话的最后,朱法官没忍住问到为何电话不通、地址错误时,电话那头说:“我不想让家里人知道我在法院有纠纷,也不愿意跟法院多接触……”
呃?
4
微信送达
遇到一个自动回复的“机器人”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当事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
拿到被告的微信号后,颤巍巍地点开“添加好友”,输入号码后显示对方叫“XX全球购大中华区运营”……
于是发生了如下微信对话:
通讯公司
11:35
75%
微信 XX全球购大中华区运营
我通过了你的朋友验证请求,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
你好,请问是李四吗?
五分钟过去了……
请把你的身份信息拍过来,让我核实下身份,谢谢
不是个人风采照,是身份证的照片。
你的诉状和证据材料照片我已经发过去了,请查收。
一天过去了...
李四你好,你能否在线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12368上海移动微法院”或通过网页登录http://www.hshfy.sh.cn/shwfy/ssfww/index.jsp 尽快确认是否已经收到电子送达的诉讼材料,请尽快回复。谢谢。
一天过去了,微信对话框里只留下了法官助理孤单的绿色气泡……
说好的电子送达呢?
说好的一定配合呢?
5
留置送达 怎么敲门都不应
邻居:“刚刚人还在家呢”
话说回来,
其实我们出去找人,经常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这不,有一次给被告上门送起诉书
家里灯是开着的,敲门没人应
问邻居见到没有:
“刚才还见他在家呢,就是他本人。”
遇到一个逃避送达的当事人,我们也很无奈
只好找居委会协助完成送达
居委干部上门敲门,还是没人睬
还好遇到一个懂行的居委干部:
居委干部
“窗户开着,材料从窗户里扔进去,咱们留置送达。”
好在是一楼,就这么办吧
总之,我们经历过非常多拒收的场景,
每一种情形都让人感到无奈又无语
看了这么多送达的难事
我们来简单解释一下
【送达】
送达 就是把原告提交的诉状、证据等材料 以及法院制作的传票、举证通知书、 裁判文书等材料 送给当事人 当事人看到这些材料便知道 自己被谁告了、为什么被告? 什么时候、在哪里开庭? 如何联系审判人员? 法院最后判谁赢了、如何上诉? 一句话 送达就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避免诉讼权利被剥夺
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做问答题:
01
不收原告的诉状,起诉就不成立了吗?
NO!
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案子就算立下了!
打个比方,捂上耳朵,别人的指责就会消失吗?
02
不收法院的传票,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就不能开庭了吗?
NO!
只要原告没有撤诉,案子就得继续处理!
如符合条件可以“缺席审判”!!
原告没撤诉、被告不到庭,审理一样会进行
原告
妙啊,被告不出庭,我是整个庭审最亮的崽~
03
不收法院的裁判文书,法院的判决就不生效了吗?
NO!
只要依法走完了程序,法院的强制执行力就不可避免了!
打个比方,你考试不及格,拒收成绩就能免挂科吗?
04
假如被告真的“人间蒸发”了,这案子还能审吗?
能!
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推进诉讼进程。
一旦公告经过法定期限,便视为完成送达。
你对了几道题呢?全部答对的人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举手哦
最后的最后,希望通过这篇文章,提醒大家,哪怕自己卷入官司,也要及时主动地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案多人少”的今天,对文书送达的每一次对抗,都是对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不尊重。
文 | 姜叶萌、李丹颖
图 |部分源于网络
版面 |麻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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