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年近中年,一直在公司做行政工作,生活的压力非常大,所以他就在周末找了一份兼职工作,是在快递公司做快递分拣工作,有一天在工作中,快递架子突然倒塌,快递货物正好砸在王平身上,当时就砸的起不来了,快递公司赶紧给送到了医院,通过检查治疗之后,王平只是手指有轻微骨裂,身体其他部位并没有什么事,但即便如此,也休息了一个多月,这一个多月只是原公司给发了病假工资,受伤的医疗费只能自己承担。
王平总觉得自己受伤应该算是工伤,也明白跟原公司肯定是没关系,自己是给快递公司工作期间受的伤,所以快递公司应该承担工伤责任。他去找快递公司要求赔偿时,快递公司说他是兼职,上一天给一天钱,不算公司的员工,所以不同意赔偿。而后王平去找了律师咨询,律师认为,承不承担责任不是按照兼职或全职来划分的,主要看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而王平这种情况应该按照劳动关系处理,所以,快递公司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王平为了要回医药费,向快递公司所在地申请了劳动仲裁,在庭审时,双方均认可王平在快递公司分拣快递时被砸伤,但快递公司却认为,王平是兼职,公司没有义务缴纳社保,更无须承担工伤责任,而且王平在原公司有缴纳社保,应该由原公司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王平委托的律师称,王平为快递公司工作,受到快递公司的管理和约束,双方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保险责任。而且员工因公司未缴纳社保而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是应该由快递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经审理并查证了双方提交的证据,核实了事情情况,最终采纳了王平的仲裁意见,认为王平在工作时受伤应属于工伤,快递公司应予以赔偿,虽然王平为兼职工作,但不影响快递公司承担责任。快递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审理时,查实的事情基本情况与仲裁相同,同时法院认为,王平在外兼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法律也未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员工可以在外兼职,兼职期间也收劳动法的保护,最终,法院也支持了王平的诉讼请求。
本案所反映出的情况在实践中非常普遍,有些用人单位试图通过招用兼职人员来逃避劳动用工义务,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没有任何工作待遇,实际上这样的做法风险非常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的工作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该规定,即使用人单位不与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我国法律并没有双重劳动关系的禁止性规定,所以,用人单位通过招用兼职人员来减少用工成本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即便眼前确实省了很多钱,但一旦发生问题,那么可能赔进去的钱会更多,所以还是要慎重!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