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后面剧情可以看到,刘建明是为了暗恋玛丽姐才混黑道的。
当时他的全家都移民去了加拿大,城里的房子也卖掉了,只剩下乡下的老屋。
而韩琛是因为刘建明跟着他们时间最短,底子最干净,这才让他去考警校。
如果刘建明有了犯罪记录,警校是不可能录取的。
这说明,刘建明当时刚刚加入黑社会。
然而,他刚加入黑社会,就被玛丽姐派去杀了香港黑社会著名大哥倪坤。
这不符合逻辑。
这种重大的任务交给一个菜鸟去做,玛丽姐就不怕刘建明出问题吗?
她不怕。
这是因为刘建明是暗恋玛丽姐,这才跟着她的。
而玛丽姐也可以看出刘建明为了她,什么都愿意做,这才安排他去做如此危险的任务。
一旦被倪家知道刘建明是杀手,他必死无疑。
所以,刘建明如果不是暗恋玛丽姐加入黑社会,他肯定同全家去移民了,当然也不可能去考警校。
刘建明之所以考警校,也是因为玛丽姐的命令,而不是他自己相当警察。
通过刘建明全家移民可以看出,他家庭是香港至少中产阶级,可以选择的职业很多,没必要去当警察。
警察除了要守纪律以外,工作也是有一定危险的。
刘建明其实是一个很有城府,很有算计的人,这才被韩琛以及警校的上司赏识。
刘建明为了玛丽姐不惜一切,然后后者拒绝他的求爱还可能出卖他以后,刘就毫不犹豫的借刀杀人干掉了玛丽姐。
相反,那个一直自称有本事的 卧底林国平,只是一个打手而已,行事粗鲁,考虑不周,韩琛才没有重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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