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汉女子监狱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黄某某,在感染新冠肺炎后到京,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月26日,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牵头,由分管副部长刘志强带队,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湖北就此事进行调查。
对这一事件,网友提出质疑:武汉封城期间,为何刑释人员还能离汉抵京?由此同样引发关注的话题是:疫情防控期间,在监狱服刑的湖北籍人员,服刑期满后该如何做到妥善释放?如何避免一放了之?
湖北籍罪犯服刑期满能不能放?
《监狱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那么,在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服刑期满的罪犯,是否也可以按期释放呢?
对此,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工作人员在2月26日曾对媒体表示,对刑满人员会依法正常释放。如2月13日晚9时至2月14日零时,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兵分两路,将3名刑满释放人员送回汉川和大冶老家。
记者发现,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多地一批服刑期满的湖北籍罪犯,也都被依法释放。如江苏省司法厅发布的一则消息就表示,1月26日,无锡市司法局接到宜兴监狱一名湖北籍罪犯家属求援电话,称“儿子于27日刑满释放,他正在从湖北驾车前往宜兴的高速公路上,刚得知湖北籍车辆不能下高速”。为尽可能缩短罪犯家属在高速公路上的留置时间,避免疫情感染风险,宜兴监狱同意于当天凌晨办理刑释手续,并与罪犯家属商定在高速收费站路口交接,民警及刑释人员均佩戴口罩,落实防护措施,全程未与刑释人员家属接触。
一些监狱对刑释人员落实“安置+就业”
依法释放,并不是一放了之。特别是考虑到受疫情影响,在外省服刑的湖北籍罪犯刑满释放后有家不能回、出狱后生活没有着落的实际情况,很多监狱也想了一些办法。
比如,积极联系湖北籍刑释人员亲属,掌握罪犯在所服刑省有无亲属。有熟悉监狱管理情况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监狱首先会告知即将刑满释放的湖北籍罪犯当前疫情形势,及湖北限制人员流动的举措。在此基础上,如果其在本省有亲属,且对方愿意接收,监狱就会联系家属过来办理相关手续。广东省女子监狱此前表示,对于投靠亲属的,监狱会询问亲属近期有无到过湖北、有无接触史、身体状况有无异常等,以确保刑释人员稳妥安置。
监狱还会提前与司法部门对接,将湖北籍刑释人员送到过渡性安置基地。比如,广州市司法局不久前就和广东省女子监狱达成安置帮教协议,将刑释人员安置在市过渡性安置基地,工作人员还帮助其与母亲取得联系,并委托社工对她进行心理辅导。
重庆也有这样的做法。2月1日,重庆市女子监狱一名湖北孝感籍罪犯黄某刑满释放后,监狱联系当地镇政府,将黄某安排在当地作过渡性安置。
有的监狱还会联系爱心企业,帮助老家在重点疫情地区的刑释人员落实“安置+就业”。如在广东肇庆监狱,一名刑释湖北随州籍男子因家乡封城回不去,监狱、司法局、救助站等多方提前协调救助,帮助其在当地一家园林设计公司找到工作,公司还帮他解决了住宿问题。
【记者】祁雷
【作者】 祁雷
【来源】 南方法治南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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