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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有关应对举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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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有关应对举措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资格审查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平稳有序,经报军委装备发展部领导批准,现将疫情防控期间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有关应对举措明确如下:

一、暂停上述两项业务的现场申请受理、现场审查审核和整改验证工作。

二、对尚未取得相关资质、确有急需任务的承制单位,由各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视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进展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协调本地审查审核力量,制定安全管控方案,按一事一报原则开展审查工作。

三、对证书到期的承制单位,证书有效期延续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四、对难以按时实施年度监督审查的承制单位,由新时代认证中心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监督审查。

五、对已经完成现场审查整改验证、具备推荐注册条件的承制单位,正常办理注册报批手续。

六、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暂停受理期间,申请单位可通过符合保密要求的机要传递渠道,向受理点寄送申请材料。受理点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申请单位进行预先整改。

军委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

2020年2月10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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