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要
1、发热咳嗽要报告。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主动联系发热门诊或主动前往就诊,若行动不便,医护人员可上门服务。
2、封闭管理要遵守。进出村庄、小区、单位要做好体温检测,外来人员要做好登记、备案。
3、购买药品要登记。进入市内各药店购买感冒药、退烧药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做好实名登记。
4、外出务工要申报。出州务工人员要到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办理《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
5、出租房屋要负责。所有房屋出租者、收留户主要第一时间登记住户个人情况,及时向村(社区)报告租客健康信息。
6、自发搬迁要覆盖。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将辖区内自发搬迁人员纳入管控范围,把排查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覆盖所有人群,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7、复工复产要规范。各工地、企业复产复工,要严格按照各行业相关要求,落实好人员排查、日常消杀、防疫物资准备等工作。
8、个人卫生要讲究。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房间多通风、饮食要均衡,适当锻炼增强免疫力。
9、党员干部要带头。各级党员干部一律发挥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全民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0、发现问题要举报。市民责任不能忘,遇到隐瞒发热咳嗽的拨打0834—3233978、17380836617、110。
十 不 准
1、亲朋好友不聚会。严禁组织家庭聚会、聚餐、娱乐等聚集性活动。
2、街坊邻里不串门。非特殊需要,严禁亲友、邻里之间相互走访,禁止打麻将、打扑克、跳广场舞、宗教礼拜等聚集性活动。
3、保持距离不靠近。严禁在小区广场、村庄路边等场所近距离接触,公共场所与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4、道路交通不中断。不得擅自升级道路交通管控措施,不得以堆放障碍物、破坏公共道路、阻碍交通秩序等手段阻断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
5、“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
6、传播消息不信谣。宣传健康防疫知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7、注意饮食不违规。严禁活禽销售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产品,不食用野生动物。
8、可疑人员不接触。不与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人员密切接触,一旦发现立即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或社区居委会。
9、口罩垃圾不乱扔。注意居家环境卫生和公共环境卫生,口罩及日常生活垃圾要放入垃圾袋内,收紧袋口。
10、配合流调不隐瞒。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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