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警方再次郑重提示烟花爆竹不要放!切莫以身试法!
连日来,通过一系列的广泛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春节前夕,永年区公安局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多起非法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强力推进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开展。但即便如此,大年初一,还有人心存侥幸,12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永年警方拘留。
01
1月25日0时许,城北派出所民警将正在某门市门口燃放鞭炮的杜某当场查获,违法嫌疑人杜某已被永年区公安局行政拘留。
02
1月25日上午,东杨庄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期间当场查获四名正在燃放鞭炮违法人员,现四名违法人员均已被永年区公安局行政拘留。
03
1月25日上午,西苏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西苏镇三塔村后将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郝某抓获,违法人员郝某已被永年区公安局行政拘留。
04
1月25日10时许,城东派出所民警在段庄村边地附近巡逻时将准备燃放烟花爆竹的庞某查获,收缴烟花爆竹一箱。违法人员庞某已被永年区公安局行政拘留。
05
1月25日10时许,临洺关派出所民警在明山附近巡逻时将准备燃放烟花爆竹的杜某查获,违法人员杜某已被永年区公安局行政拘留。
06
1月25日,危爆大队在巡查时发现界河店乡王某正在燃放鞭炮组合,违法人员王某已被永年区公安局行政拘留。
07
1月25日上午,正西派出所先后在辖区查获三名燃放烟花爆竹人员,现三名违法人员均已被永年区公安局行政拘留。
永年公安将持续保持对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特别针对正月初三、初五、初七、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永年警方再次告诫,请自觉遵守禁燃、禁售规定,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区公安局
责编:李家鑫
总编:高亚攀
审核:史晓峰 王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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