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在线(周德亮 孙小伟)新年伊始,大家都会有“新年新气象”、“新年开门红”的美好祝愿和祈盼!可对于司机赵某来说,这个新年的开头不仅仅是开得不好,根本就是“太糟糕”,原因在于其心存侥幸的“酒驾”行为。
2020年1月1日晚,新年伊始第一个夜晚,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夜查统一行动。
20时5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豫AD6U3*的小型汽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舞光路与北大街交叉口时,被在此执勤的舞阳县交警大队民警依法拦停接受检查。
就在车窗摇下的一瞬间,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随即对司机赵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0mg/100ml。
经查,该车驾驶人赵某,持B1驾驶证。据赵某陈述,新年第一天,带着女朋友来舞阳和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因高兴,小酌了二两多白酒。本想着新年第一天这么特殊的日子,加上外面还这么冷,交警不会在路上查酒驾!便心存侥幸,借着酒劲开车上路。
最终,赵某因侥幸心理付出相应的代价,也因此成为2020年因酒后驾驶被舞阳交警处罚的第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舞阳交警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因赵某持有的是B1驾驶证,还将被处以驾驶证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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