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某等6人涉嫌组织、协助组织卖淫、赌博、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奸案,在雷山县人民法院科技审判庭公开宣判。县政法干警和当事人家属参加了旁听。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许某利用在雷山社会上的威名将罗某锡、罗某恩、唐某某、将尤某某、蒙某某招为小弟,许某为大哥。为获取非法利益、扩大非法影响,许某团伙单独或共同实施组织卖淫、无事生非滋扰殴打他人、组织人员赌博、收取保护费、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县法院审判,认定被告人许某等6人构成恶势力团伙,许某等人分别被判处1-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没收财产和罚金共计110500元。
该案是“涉黄赌毒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从严从快办理的一起重大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过程中,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三到位一清零”要求,严把案件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在11天内审查完成并提起公诉,实现对“黄赌毒”的恶势力犯罪精准快速打击。案件的成功办理,进一步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雷山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大幅度下降,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满意度有效提升。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黔东南网视 | 展现黔东南
编审:邹 亮 编辑:潘忠涛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