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家园每天更新杞县事12月17日晚上22时27分许,杞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唐林涛带领王冬冬、魏帅等沿京广106国道由南向北巡逻到杞县万商城附近时,发现一小型普通客车形迹可疑,驾驶人沿106国道由北向南行驶中突然拐向非机动车道,把车停下后驾驶人下车向胡同走去。
民警见状便跑上前将其拦下检查,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该车辆驾驶人口齿不清说:有证,没拿。我叫某某,大众是俺老表,他在南关开饭店哩。对话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人逻辑混乱,身上有酒味,民警说:你开饭店的也不能开车喝酒啊。 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显示为126.6mg/100ml,有醉驾嫌疑。 后经血醇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1.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经过上网查询,驾驶人程某某(男,杞县泥沟乡人)准驾车型为B1D,驾驶证状态居然是吊销状态。 经详细询问,驾驶人程某某在2017年5月份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并被吊销驾驶证,另因危险驾驶罪 被相关部门处拘役三个月,该次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二次醉驾。 经讯问: 程某某当天晚上20时许,请兰考来的朋友在杞县一地摊吃夜市,并邀请一朋友作陪。 期间三人共喝一瓶白酒。 吃饭结束后,准备开车回家,谁知刚走100米左右就看到前面有交警查车,下车想要躲避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驾驶人程某某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出事故被刑事处罚,如今不但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竟然还敢醉酒驾驶。12月18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程某某被处以罚款的处罚,并再次被依法刑事拘留,看来 程某某春节要在牢里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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