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实施新颁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高速公路货车计费方式将由现行的计重收费转为按车(轴)型收费,实现ETC电子不停车收费。为拒绝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和公平竞争,自2019年12月16日起,北京市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正式投入使用。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9〕23号)规定,对已办理ETC的货车,读取车辆OBU 内存储的最大允许总质量数值,作为判定该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未办理ETC的货车,如果当事人可以当场提供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证明文件上标明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判定该车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如果当场无法提供或无法验证证明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则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GB1589—2016)的规定,按同一轴数限定的最小值作为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作为判定该车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
针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我市将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实施超限非现场处罚。现场查处车辆的,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实施超载处罚。
北京境内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
共计218个收费广场启动不停车称重检测
超限超载车辆不发卡、不放行、一律劝返
中国交通广播记者:谢华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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