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柳州
给你靠谱的买房建议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停车位也日益紧张,买车位显得迫在眉睫,关于车位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一直是柳州楼市的热点话题,尤以人防车位更甚。那么这种车位的产权到底归谁?在柳州,能否办理产权证并进行交易呢?记者展开了走访调查。
购买时日久,今朝终能办证?
近日,有读者爆料称:城中区某住宅小区内人防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了。
乍听之下,记者感到非常吃惊。此前了解到,柳州多个住宅小区的人防车位,业主只拥有使用权。包括《人民防空法》在内的国家立法层面,对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属至今仍未做出明确规定,仅有如上海、广州、重庆等城市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率先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对人防车位权属及产权证办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即人防工程的产权归投资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所有,经依法初始登记后可以对外出售,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和抵押登记。而国内安徽、江苏、江西等省份,则规定人防车位不能出售只能租赁。
该读者继续表示,自己在小区地下车位销售之初,也仅是购买了车位使用权,并与开发商签订有《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且协议中注明有“政府政策允许时,房开承诺办理产权给业主”的条例。但在签订协议时,不少业主都认为人防车位在当时政策是不允许办理产权的。“如今我们了解到柳州政策是允许的,也想和开发商协商把产权证办理下来,可我们联系开发商后,开发商是同意办理,但因为车位编号不连续、重新编号遇阻等麻烦问题,导致办证一直无实际进展。”
多方需协商,静待后续发展
针对人防车位是否能办证的问题,记者以市民身份向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进行咨询,其工作人员表示,在柳州,人防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柳州支持办理,只要开发商前置手续办齐了,业主就可以拿合同、税票等证件来办证,和商品房办理流程一样。同时签订的合同、发放的证件也都是和商品房一样的。”其也补充道:“但如果开发商手续不齐全,业主就不能办理;同时买卖双方需到场,因为开发商把车位卖给业主,开发商必须到场,如果不来,开发商就必须要出具申请表和委托书。”
目前,该小区业主已就该事件发展向柳州市市长信箱反映,恳请政府部门协调办理车位产权证。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则答复称:“该楼盘未申请办理测绘成果备案,开发商也未到我局及房产交易所咨询反映投诉相关业务。”对此,有业主表示,我们只能继续和开发商联系,并申请政府部门进行协调处理。“虽然现在办证很麻烦,但是我们也想要保障自己的权益。”
此外,某房企负责人透露,柳州市住宅小区的人防车位都可以办证,这与目前新小区的车位配比做到1:1.5的政策有关,但新老小区政策或许不同,部分老小区的人防车位有可能办不了证,主要以政府发布的政策时间为准。“关于人防车位办证问题,我们也都确认很多次了。”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在遇到战争等特殊情况时,政府有权对人防车位进行依法调配和征用,但对于具体的征用流程以及是否涉及产权转移和补偿等问题,目前还存在法律上的空白,有待日后进一步完善。
人防车位是啥,是否有建设必要?
说了这么多,有读者也会疑问:“究竟什么是人防车位?”
通俗易懂的说,这个类型的车位是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而建设的地下人防工程,并将之改造成地下停车位,这类车位称之为“人防车位”。相较于普通车位,人防车位多了一个战时防空的功能,即一旦发生战争或地震等紧急事件,随时可以被国家征用转做防空设施。但从外观和使用角度而言,人防车位和普通车位并没有任何区别。唯一可区分的是,人防车位的区域装有一道防护密闭门,比较厚重,需要满足一定的防护和密闭功能。
那么,该类型的车位是否每个住宅小区都有必要建设呢?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七点中要求:“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要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等原因难以修建的要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确实,新建民用建筑都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面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并报当地人防部门审批,否则无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原则上新建的楼盘若无特殊情况,均需规划建设人防工程。
车位买卖,还有这些需注意!
1.置业者在买车位时,需注意签订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买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为70年,无产权的车位,使用年限为20年,因此无产权车位只是“购买”使用权,并非产权。购买没有产权的车位仅是一种租赁行为,也就是说租赁车位,《合同法》中租赁期限最多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车位产权过户需携带完税证明、购买车位发票、购买车位合同、身份证等相关手续证件,并需本人亲自前往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办理,办理流程与办理新房不动产权证的流程一样。
免责声明: 1.本微信公众号正文及答复等全部内容,均为公众号运营者对相关问题的个人分析,旨在传达观点,交流意见,不作为指导、引导您进行相关投资、买卖的依据或风险担保。“楼市有风险,买卖需谨慎” 2.文中所涉内容如有事实错误或侵权的,请告知我们,我们将依法核实后处理。 3.法律顾问: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阮子文律师。 4.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以及隐私,部分文章和图片来自网络或其他途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编辑丨吕晓芳 排版丨甜酒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