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佳 转载自旅法华人战报(ID: DailyFR)
巴黎12月2日电(鲁佳)法国一项最新研究显示,250万户家庭在结婚或同居的状况下,基于共同征税机制要缴纳更高的所得税,这占纳税户的9%。
据《巴黎人报》报道,法国国家统计与经济研究所(Insee)日前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法国对于结婚或同居家庭采行的联合征税方式,使得不少家庭在纳税方面获得优惠,这种状况下,710万户家庭可以缴纳更少的所得税,占所有纳税户的25%,其中更有170万户家庭通过结婚或同居而获得免缴所得税,这主要存在于双方收入不均等的结合情况。
但法国国家统计与经济研究所同时指出,并非所有家庭都能通过结婚或同居而获益。250万户家庭在共同征税机制下蒙受损失,结婚或同居后要缴纳更高的所得税,这主要存在于中等收入或相当富裕的家庭。
此外,12%的纳税家庭,结婚或同居于税收没有任何影响,这一般有两种情况,或者是双方收入均等,结合后与单身时缴纳同样的所得税,或者是无论结合与否都无需缴纳所得税。
报道称,法国采行的家庭共同征税机制,在欧洲较为少见,大多数欧洲国家实行单独征税机制,或通过税收抵免等形式对配偶的收入进行征税。
数据显示,法国54%的纳税人处于单身状态,既没有结婚,也没有签署同居协议。这些人包括独居者、单亲家庭,以及有孩或无孩的自由结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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