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出现这样一个热点,如何看待托老所式养老模式。。。先不说有点拗口,以前只听说过托儿所或者养老院,“托老所”,还真是个新鲜名词。
那么,这个托老所是做什么的呢?和养老院又有什么区别?
——关于托老所
“托老所”是在人口逐渐老龄化的欧洲、日本等国兴起的一种新型养老服务,即老人白天在托老所接受照顾,在这里吃饭、体检、运动娱乐、洗澡等,晚上则回家和家人享受美好时光。
总的来说,托老所实行如走读学校一般实行白天“上课”,晚上“回家”的模式,和传统“寄宿制”的养老院有明显区别。
很多网友觉得这样新式服务还挺好,白天可以将子女解放出来,晚上回家之后仍能享受天伦之乐,何乐而不为呢?
先不谈托老所,包括养老院等机构在内,在子女和年老父母之间都是个敏感话题。子女认为现在生活压力大,亲自赡养父母很麻烦,把父母送到养老院是最好的。而部分老年人则认为,子女将他们送到养老院就是不愿意赡养的表现,没有尽到孝道。
再结合养老院在公众意识里传统的“铁床旧窗”的形象,老年人的担心似乎也不无道理,那么子女将父母送到这种托老所到底算不算尽到赡养义务呢?
法律规定:
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结合法律的规定,在是否送进托老所的问题上,关键还在于父母的感受。即子女有没有尽到“情感上的照顾”这一义务。
对于托老所,在父母不愿意的情况下,子女不能为了自己方便、自以为对父母好就将父母送到托老所。但如果父母愿意,托老所这种模式不仅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也保障老年人不孤单,不仅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也有利于年轻人安心工作,值得推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