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人10月15日之前赶紧去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否则不能上路!截至目前,全区已有3800余辆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
一、范围
(一)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的技术标准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合标电动自行车”)
(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其他电动两轮车辆(以下简称“超标电动自行车”)
二、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点
1.区车管所
地址:綦登路綦江南高速路口下道往城区方向500米左侧或綦江东站往綦江南高速路口方向约2公里右侧
咨询电话:968888、85883210
2.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綦江支公司(百利威市场附近)
注:2019年10月14日后,合标电动自行车到区车管所正常办理;超标电动车停止办理。
三、需要提交的证明、凭证
(一)合标电动自行车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4、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
(二)超标电动自行车
1、超标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超标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
3、超标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注:如车辆所有人无法提交车辆来历凭证和合格证明的,可由所有人提交书面承诺,说明车辆购买的真实渠道、车辆类型及型号等内容。
四、牌证发放
(一)合标电动自行车
从即日起,经审查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超标电动自行车
从2019年10月15日起,车主凭已领取的预登记凭证,免费领取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
五、过渡时期管理
(一)我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时期管理,过渡期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
(二)2019年10月15日后,未申请办理预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再申请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也不得上道路行驶。
六、上路行驶管理
(一)上牌照
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含超标)应当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
(二)有保险
鼓励电动自行车(含超标)所有人购买交通事故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
(三)戴头盔
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上道路行驶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四)限一人
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上道路行驶不得载人。
(五)靠右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只能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温馨提示
据区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是免费的,市民可凭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购买保险。不过,出于交通安全角度考虑,还是建议车主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将极大地减轻车主经济负担。
来源綦江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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