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肉是高级野味,肉质细嫩、味道美、瘦肉多、结缔组织少,可烹制多种菜肴,还含有较丰富的蛋白质、脂肪、无机盐、糖和一定量的维生素,易于被人体消化吸收,且鹿肉低脂肪、低胆固醇,含有多种活性物质,对人体的血液循环系统、神经系统亦有良好的调节作用。
鹿肉的药用价值首见于《名医别录》,华佗云:“中风口偏者,以生鹿肉同生椒捣贴,正即除之”。《本草纲目》记载:“鹿肉味甘,温,无毒。补虚赢,益气力,强五脏,养血生容。”李时珍云:“鹿之一身皆益人,或煮或蒸,或脯,同酒食之良。大抵鹿乃仙兽,纯阳多寿之物,能通督脉,又食良草,故其肉、角有益无损。”药食两用,中草药配伍,做药膳,食用方式多样。中国传统医学认为,鹿肉属于纯阳之物,补益肾气之功为所有肉类之首,故对于新婚夫妇和肾气日衰的老人,吃鹿肉是很好的补益食品,对那些经常手脚冰凉的人也有很好的温煦作用。
鹿肉虽营养丰富,但在吃鹿肉的时候也是有禁忌的。
鹿肉与鲇鱼不可同食。陶宏景曰:“鲇鱼不可合鹿肉食,令人筋甲缩。”鲇鱼含有丰富的酶类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质,而鹿肉中的某些酶类和激素,易与之发生不良的生化反应,不利于身体健康,甚至会影响到周围神经系统,以致筋甲缩。
鹿肉与鲍鱼不可同食。《饮膳正要》中记载:“鹿肉不可与鲍鱼同食。”鲍鱼性味甘平,无毒,具有开胃、下膀胱水之功效。《本草纲目》记载:“鹿肉不可同雉肉、菰蒲、鲍鱼、虾食,发恶疮。”从食物药性来看,与鹿肉并不相背,但从食品生化角度考虑,鹿肉不宜与鲍鱼同食。
鹿肉与野鸡不可同食。苏颂说:“能动痼疾,不可合野鸡、野猪肉食,令人生癞。”野鸡肉酸而微寒,《日用本草》记载:“雉性平,微毒,秋冬益,春夏毒,有痢人不可食。”李时珍曰:“春夏不可食者,为其食虫蚊,有毒也。”鹿肉甘温补阳,与野鸡的食物药性相克,另外,二者同食后会产生某些生化反应,对健康不利。
鹿肉与蒲白不可同食。《金匮要略》记载:“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蒲,又名香蒲,生长于池泽之中,春天的时候发芽生长,其茎白嫩,并可以食用,可以作羹,亦可蒸食,味道十分鲜美。蒲白性寒,味甘,具有去燥热、利小便、止消渴之功效,可治口中糜烂,乃凉性之物,鹿肉甘温,从食物药性来看,二者的性味、功效有所不合,一般不宜同食。
吃鹿肉的禁忌大家一定要牢记,在选择自己喜欢的方法烹制鹿肉的时候注意搭配,这样才能充分的发挥鹿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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