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每个月只给老公几百块钱零花钱男人觉得憋屈,可当老公每个月拿着上万的工资只给老婆孩子几百的生活费让家庭主妇怎么生活?
案例简介:
韩梅梅和李雷通过网上聊天认识,在半年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不久韩梅梅怀孕,于是双方奉子成婚。在李雷的要求下,韩梅梅辞职回老家养胎,后生下一子。
李雷一直在北京有稳定的工作和不菲的收入,名下还有一套房产。
但对于毫无生活来源的韩梅梅和儿子来说,李雷偶尔只给母子俩几百块钱的零用钱,也不愿将韩梅梅及儿子接至北京居住,平时也很少与韩梅梅联系,迫于生计,韩梅梅只好在老家独自抚养儿子,并靠打零工度日。时间一长,韩梅梅萌发了离婚的念头,并尝试与李雷沟通协商离婚,李雷却要求韩梅梅向其支付5万元,否则就不同意离婚,还很嚣张地声称“我法院有熟人,只要我不同意,就算你起诉到法院也不会判离,拖死你。”韩梅梅无法继续忍受这段痛苦的婚姻,也为了不让嗷嗷待哺的儿子缺衣少食,韩梅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案例分析:
李雷在诉前调解阶段仍然提出以韩梅梅支付其5万元作为离婚条件,并未采取行动挽回夫妻感情。
调解不成后,李雷既不到庭应诉,也未书面向法官陈述其意见,对夫妻感情十分漠视。
综合上述情形,法院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许韩梅梅与李雷离婚,婚生子由韩梅梅抚养,李雷每月向儿子支付抚养费2000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北京资深婚姻律师信金国提醒:
夫妻感情破裂时,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做最坏的打算。聪明的女人要学会维护好自己的利益,让律师帮助你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尤其是在婚姻关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尽早掌握家庭财产情况,越详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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