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各个地方的楼市都热闹的不行!中国人自古以来对房子都很讲究,房子所谓家庭的载体可谓是深入人心,租的房子那叫家吗?那不是,那只是一个暂时居住的场所,只有当房子真正属于自己的时候那才叫家!但是近些年来,房价被一些所谓的炒房团给炒到天价,平常老百姓终其一生积蓄也很难买到一套房子,于是很多人开始到银行进行贷款买房,分期偿还!正所谓:世事难料,人有旦夕祸福,月有阴晴圆缺。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发生地震了,贷款买的房子震塌了,房子已经不存在了,那么房贷还有必要还吗?”相信不少朋友都会疑惑这个问题,我们作为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
那么我们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呢?事实上我国法律的确给予了相关描述:若房屋因地震而损毁则不再充当担保抵押品。也就是说如果地震导致房屋损毁,那么便不存在将房产作为抵押品的问题。但是按揭贷款方仍与银行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分期贷款的合同还是存在的需要继续履行的,只不过是没有了房屋抵押,变成了普通的借款。
如果在地震中房子与按揭人都不在了,那会怎么办呢?根据有关法律,如果存在按揭人存在遗产,那么按揭人遗产优先偿还银行债务。如果没有遗产,但是有继承人,此时需注意,因法律中并未有父债子还规定,所有继承人无需继续偿还房贷。而银行只得将其作为坏账进行处理。
笔者小结:今天分享的“如果发生地震了,贷款买的房子震塌了,那么房贷还有必要还吗?”大家都了解了吗?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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