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小编接到过一些咨询,咨询的大致内容是:我的土地被流转了,每年给他一些钱,使用他的土地一些年限,问小编价格合理吗?小编越听越不对,这哪里是土地流转呀?这不是“以租代征”吗?(“以租代征”属于违法征地,小编写了很多期了,这里就不再赘述!) 下面让小编带领大家来看看土地流转的真正法律规定。
(一)何为农村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
1.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2.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3.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4.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
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转包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2.出租
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3.借用
借用是出借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借用是一种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
4.互换
互换是农民为了耕作方便或出于其他考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不能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
5.转让
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综上,大家可能已经对土地流转有了一定的概念,小编上面说的问题,大家也应该有了答案。小编再次强调一下,土地流转是不改变土地性质的,而咨询人口中的土地流转往往是改了土地性质的,会在土地上进行建设行为。希望广大被征收人可以擦亮眼睛,不要被所谓的高额流转费所利诱,一旦在土地上进行建设行为,这对被征收人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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