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逐渐变暖
在阳光和雨露的滋润下
小竹笋悄悄冒出了嫩芽
鲜嫩可爱
而一大批“盗笋客”也接连冒出了头
出于尝鲜或好奇
他们挖笋、掰笋、甚至踢断笋
小竹笋还没长大便夭折了
紫竹院“挖笋大军”当场被抓
有人一次竟挖了60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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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紫竹院公园里的竹笋正长得茂盛,于是“盗笋客”按捺不住了。尽管公园内的小路边和竹林下有“正值笋期,勿入竹林”、“请不要挖竹笋”的警示牌和标语,但是仍有一些游客变身”盗笋客”,对警示牌视而不见,私自进入竹林掰笋、挖笋,破坏了竹笋的发芽和生长。在这些破坏竹笋的人中,除了挖笋拿回家吃的,还有一部分人是出于好奇“挖着玩”,不小心破坏了鲜嫩娇弱的竹笋。
5月12日下午6时许,游客申某某在公园盗挖竹笋60余根,被正在巡视的公园保安队员当场抓获。根据《北京市公园条例》第56条第2款的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对这名游客进行了50元的行政处罚。
因为盗挖竹笋数量较大,即便以每根竹笋30元的成本进行核算,该游客的不文明行为造成的公园财产损失也已达到千元以上,公安机关随后将该游客带到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据公园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竹子都是从南方引种到北京的,很多都是稀少珍贵的观赏竹,经过几代老师傅的精心栽培和养护才扎根生长,游客肆意破坏竹笋的不文明行文让他们倍感心疼。
“挖笋大军”对自然保护区下手
竹林里布满坑凼和被剥掉的笋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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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笋大军”不仅限于公园内,这样的不文明行为还出现在全国多地的自然保护区内。重庆缙云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的的虎头村,生长着一片繁盛的楠竹林,竹笋纷纷冒出了笋尖。
近日,竹林里刚刚生长不久的竹笋却被大量盗挖,周围布满了挖笋人留下的坑凼和被剥掉的笋壳。当地村民看了这片狼籍后十分心痛,据介绍,以前这片竹林有统一管理,清明后会按照竹林生长的情况计划性地采摘少量竹笋。如今,许多人破坏性地盗挖竹笋,对保护区的竹林造成了严重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尽管竹笋生长的地方附近都有“请勿挖笋”等类似的警示牌,但是挖笋偷笋的现象还是屡屡发生。除了追究挖笋人的责任外,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的相关管理环节也存在一些问题。近期深圳一公园也出现“盗挖竹笋”现象,检察机关对此出手了。
上百人深圳马峦山公园挖笋
检察机关向公园管理部门
发出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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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机关近期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接到群众举报称许多市民携带大编织袋在马峦山郊野公园某竹林片区及周边盗采春笋。
深圳市坪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前往现场勘查时发现,竹林内有数人正提着大编织袋、戴着手套挖笋,路边散落着笋壳、丢弃的手套、编织袋、矿泉水瓶等物。据了解,多达数百人的“挖笋大军”会在节假日、周末光顾竹林,大家挖笋每次少则几斤,多则几十斤甚至上百斤。
“挖笋大军”如此粗暴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竹子的生长,于是,坪山区检察院向公园的管理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检察机关建议,首先要加大对马峦山郊野公园的巡查力度,发现市民盗采春笋行为的,依职权予以相应处理。而对盗采竹笋数量较多的,可能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其次,公园管理部门要加强保护马峦山郊野公园生态相关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建议在马峦山郊野公园各路口加装温馨提示、警示牌,在主要路口加装监控摄像头。
公园挖笋可能面对的处罚▲▲▲
采挖公园山上竹笋是否违法?答案是肯定的。
1、盗采竹笋数量较多的,可能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行拘等处罚;
2、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大量盗挖竹笋属违法行为
7人盗挖360斤竹笋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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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1日,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香山风景区出现一个7人的盗笋团伙,从早上6点开始,挖了长达4个小时的竹笋,当时查获的车上装了整整360斤竹笋。经认定,360多斤竹笋折合人民币2000余元,已达到追究刑事处罚的标准,范某等7人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挖掉一颗笋
就会少一棵竹子
少一抹绿色
“盗挖竹笋”看似小事
不仅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还会面临法律制裁
奉劝“盗笋客”及时收手
不要以身试法!
参考资料:北京晚报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江苏公共·新闻 重庆广电-第1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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