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臣八姓”是太和十九年,孝文帝分定姓族过程中确立的一个得以“入姓”的鲜卑异姓贵族政治群体。“勋臣八姓”入姓族,严格依循北魏国家分定姓族的标准,有严格和明确的范围,其政治地位等同于汉人四姓,但在实际的操作中,政治地位的高低完全取决于代人贵族与皇权之间的关系,与皇权关系越紧密,政治地位相应的就越高,反之,则可能已经地位卑微,以至于完全湮没无闻。
《魏书》卷一百一十三《官氏志》载:
“代人诸胄,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混然未分。故官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仍居猥任。比欲制定姓族,事多未就,且宜甄擢,随时渐铨。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
根据这个诏令,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个代人贵族家族得以作为一个整体出现在北魏历史上,学界将其称之为“勋臣八姓”。孝文帝的这一举措,使得这八大异姓鲜卑贵族成为在北魏代人贵族中,除了与拓跋皇室有血缘关系的“帝室十姓”之外,最受当世推崇的代人勋贵集团。
孝文帝分定姓族是以当代官爵为主要标准,采取胡汉贵族融合的方式,从而建立起了新的门阀序列,这重新改造了北魏政权的统治结构。在这个新的统治结构中,拓跋皇室居于绝对的统治地位,反过来就意味着宗室疏属和其他胡汉贵族居于拓跋皇室和宗室诸王之下。《魏书》卷七下《孝文帝纪下》载孝文帝诏令:
“(太和十六年),制诸远属非太祖子孙及异姓为王,皆降为公,公为侯,侯为伯,子男仍旧。”
王爵的封授被限制在道武帝的直系子孙范围内,“勋臣八姓”等异姓贵族被排除在最高统治阶层之外。孝文帝的改革最根本的目的,正是要用皇族的直系血缘联系代替传统的拓跋鲜卑氏族血缘联系。
将孝文帝分定姓族的措施与此前进行的“改降五等”结合起来观察,北魏后期“勋臣八姓”的政治地位呈现出明显下降的趋势。“改降五等”和“分定姓族”一体两面,就是要将皇权置于北魏政权的最高顶点,将“勋臣八姓”的特权限定在皇权可以容忍的范围内。“勋臣八姓”只不过是新的门阀等级序列当中的一部分,皇权完全凌驾于这个门阀序列之上,并控制这个门阀序列中代人勋贵、汉人士族门第的高低先后。“勋臣八姓”的门第高低取决于这些鲜卑贵族与拓跋皇室的关系,也就是这些代人贵族在北魏政局中所处的实际地位。孝文帝汉化改革后“于氏自曾祖四世贵盛,一皇后,四赠三公,领军、尚书令,三开国公。”而于氏家族的显赫地位,正是北魏后期于氏与皇权关系紧密的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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