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9日,赵建平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由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期间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建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询问了被害人家属,询问了证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赵建平(又名邓裕成),男,公民身份号码:5130271960********,汉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住新疆和硕县特吾里克镇,现羁押于巴中市看守所。1995年2月2日上午,被告人赵建平与被害人黄某某、赵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赵建平之父赵仁新(已判决)闻讯赶到,后二人持斧头、木棒劈砍、打击黄某某、赵某某致死。案发后,赵仁新与赵建平商议由赵仁新留下抵罪,赵建平潜逃至新疆和硕县并化名邓裕成居住生活,2018年8月被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赵建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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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布|耿福琴 杨希强 魏小佳
巴中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2019年第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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