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办公大楼停车场在,即将开始收费了。
清远市德晟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德晟公告资源公司”)于4月3日发布《告示》称,受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该公司负责市机关办公大楼1、2、3、4号楼停车场的运营管理。日前,停车场已于2018年12月份完成场地升级改造, 拟于4月8日起正式对外试运行,为期7天。
市机关办公大楼停车场拟于4月8日起正式对外试运行。清远日报记者 邱炜民 摄
据悉,停车场在试运行期间免费停放,试行结束后,将按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远市机关办公大楼1、2、3、4号楼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实施收费。
“根据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于去年12月公示的收费标准,小车工作日白天时段60分钟内免费,24小时限价20元;大车不分节假日和工作日,白天时段3小时内每辆收费8元,24小时限价40元;摩托车停车全天免费。”《告示》表示,请场内累计停放时长达72小时以上非本机关大院的办公车辆或长期占位的“僵尸车”于2019年4月14日前驾驶离场,逾期未驶离则视为临停车,将按临停收费标准计收停车费。“对于停车场内无人认领的车辆,将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后果自负。”同时,停车场不设固定车位和固定区域,以满足停车需求为原则。
市机关办公大楼停车场拟于4月8日起正式对外试运行。清远日报记者 陈荣汉 摄
“市机关办公大楼停车场收费只是为了合理调配公共资源,不以盈利为目的。”德晟公共资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机关办公大楼周边有多个小区和商业体,不少市民把车辆长期停放在政府大院停车场内,导致到机关单位办事的群众停车“一位难求”。同时,停车场升级改造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且在运营维护设施设备和聘用安保人员需要成本,收入所得并不能覆盖投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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