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功利主义的赋体文学接受准则这里所说的儒家功利主义的赋体文学接受准则,实际上就是指汉儒在分析和评价汉赋时所持的根本标准和尺度,它与儒家的政教文学观在精神实质上是一致的,其基本内核就是对美刺讽谏的政治功能的强调。从汉代赋论家对赋体作家、作品的评判来看,其最终结果很不一致:既有肯定,也有否定。但无论肯定与否定,他们所持的标准完全一样,这就是儒家功利主义的文学接受观。下面我们主要通过对王充和班固有关赋体作家、作品评论的分析来说明这一点。
王充是汉代赋论家中比较多地受到儒家尚用文学观影响的一个,他特别重视和强调文章写作应有益于社会政治和道德教化。其《论衡·对作篇》云:“贤圣之兴文也,起事不空为,因因不妄作。作有益于化,化有补于正……。”这里所说的“有益于化”、“有补于正”,就是要求文学应该为政治教化和树立社会正气服务。
王充还认为像这样有益于社会政治教化的文章应该多多益善:“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用者,一章无补。”正是上述功利主义的文学观决定了王充在评论汉赋时采用了与汉儒说《诗》完全相同的标准:汉儒说《诗》强调的是“美”与“刺”,王充论赋强调的则是“颂”与“讽”。王充所谓“颂”,是要求赋体文学应该以歌颂统治者的功德和粉饰现实为主,应该为现存的社会政治制度大唱赞歌。基于这种认识,王充对凡是符合这一要求的赋家和赋作,屡屡予以热情的肯定:
《论衡·须颂篇》:唯班固之徒称颂国德,可谓誉得其实矣。颂文谲以奇,彰汉德于百代,使帝名如日月,孰与不能言,言之不美善哉!
《论衡·佚文篇》:永平中,神爵群集,孝明诏上《爵颂》。百官颂上,文皆比瓦石;唯班固、贾逵、傅毅、杨终、侯讽五颂金玉,孝明览焉。夫以百官之众,郎吏非一,唯五人文善,非奇而何?
《论衡·宣汉篇》:亦云:“今上、上王至高祖皆为圣帝矣。观杜抚、班固所上《汉颂》,颂功德符瑞,汪$深广,滂沛无量,逾唐虞,入皇域,三代隘辟,厥深洿沮也。”
王充所谓“讽”,则是要求赋体文学应该充分发挥讽谏教化的作用,对不符合这个标准的赋家赋作,王充一律予以了严厉的批评和彻底的否定:
《论衡·定贤篇》:以敏于赋、颂为弘丽之文为贤乎?则夫司马长卿、扬子云是也。文丽而务巨,言眇而趋深,然而不能处定是非,辩然否之实。虽文如锦绣,深如河、汉,民不觉知是非之分,无益于弥为崇实之化。
《论衡·谴告篇》:孝武皇帝好仙,司马长卿献《大人赋》,上乃仙仙有凌云之志。孝成皇帝好广宫室,扬子云上《甘泉颂》,妙称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为,鬼神力乃可成,皇帝不觉,为之不止。长卿之赋如言仙无实效,子云之赋言奢有害,孝武岂有仙仙之气者?孝成岂有不觉之惑哉?然即天之不为他气以谴告人君,反顺人心以非应之,犹二子为赋颂,令两帝惑而不悟也。
总之,由上述材料可以看出,尽管王充对赋体作家和作品有褒有贬,但其评判标准却十分一致,这就是一切为了“世用”的狭隘的功利主义的文学接受观。
与扬雄一样,班固也深受儒家经学“成人伦、助教化”传统观念的影响,极力强调赋体文学应该具备美刺讽谏的政治教化作用。其《两都赋序》云:
或曰:赋者,古诗之流也。昔成康没而颂声寝,王泽竭而诗不作。大汉初定,日不暇给。至于武、宣之世,乃崇礼官,考文章,内设金马石渠之署,外兴乐府协律之事,以兴废继绝,润色鸿业。是以众庶悦豫,福应尤盛。《白麟》、《赤雁》、《芝房》、《宝鼎》之歌,荐于郊庙。神雀、五凤、甘露、黄龙之瑞,以为年纪。故言语侍从之臣,若司马相如、虞丘寿王、东方朔、枚皋、王褒、刘向之属,朝夕论思,日月献纳。而公卿大臣御史大夫倪宽、太常孔藏、太中大夫董仲舒,宗正刘德、太子太傅萧望之等,时时间作。或以抒下情而通讽谕,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颂之亚也。故孝成之世,论而录之,盖奏御者千有余篇,而后大汉之文章,炳焉与三代同风。
在这里,班固同样是以儒家的“美”“刺”原则来规范和要求汉赋,他所说的“宣上德而尽忠孝”,就是颂美;所谓“抒下情而通讽谕”,就是刺过。在班固的眼中,包括司马相如在内的群臣所作之赋正是由于具有了这种颂美刺过的精神,所以汉赋才会被抬高到“雅颂之亚”和“炳焉与三代同风”的地位。
如果说班固因为汉赋具有颂美刺过的精神而从总体上予以肯定的话,那么,班固对司马相如等赋家、赋作的具体评论又常常显得自相矛盾,前后抵牾。一方面,班固在《汉书·艺文志》里对以司马相如为代表的汉代赋家给予了严厉的批评:“其后宋玉、唐勒,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扬子云,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其讽谕之义。是以扬子悔之,曰:‘诗人只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如孔氏之门用赋也,则贾谊登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班固在这里实际上是认同并发挥了扬雄的观点,以为枚乘、司马相如和扬雄早年的赋作徒有繁缛华丽的辞藻而完全失去《诗》的讽谕之义,因而予以彻底的批判和否定。另一方面,班固又在《汉书·司马相如传》里为以司马相如为代表的汉赋作家作辩护:
赞曰:司马迁称“《春秋》推见至隐,《易》本隐以之显,《大雅》言王公大人,而德逮黎庶,《小雅》讥小己之得失,其流及上。所言虽殊,其合德一也。相如虽多虚辞滥说,然要其归,引之于节俭,此与《诗》之风谏何异?”扬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而风一,犹骋郑卫之声,曲终而奏雅,不已戏乎!
班固在这里实际上表达了与扬雄很不一样的看法:司马相如的赋作具有与《诗》同样的讽谏作用,它也可以对社会现实政治发生积极的影响,因此应该受到肯定性的评价。
同样面对的是汉赋,一会儿说它“没其讽谕之义”,一会儿又说它“与《诗》之风谏何异”,班固对汉赋的评价与王充一样陷入到了自相矛盾之中。很显然,这种矛盾的根源就在于汉儒所信奉的儒家狭隘的功利主义的文学接受观。我们知道,汉代是一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意识形态大一统的社会,此期经学风靡一时,取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之下,汉代文人不能不受到这种大一统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他们对赋体文学的认识和研究也不可能不被笼罩在经学的阴影之中。
明于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扬雄、王充和班固等人在评价汉赋时,动辄以经书为准绳,并且无一例外地要以政治教化的标准来取代艺术的标准,要极力强调赋体文学的美刺讽谏作用而无视作品的艺术特点和审美作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汉儒对汉赋的接受不是文学的接受,而是纯粹经学的接受,这是汉代出现的又一种耐人寻味的接受诗学异化现象,值得我们认真地加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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