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可以书是世界上曾经所有地方都存在的一种刑罚。可以说是极高的刑罚,但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死刑曾经不是最高刑罚。就中国而言古代还是又凌迟、五马分尸、诛九族等更残忍的刑罚。但是在现代的社会中,绝对是最高刑罚。
在目前的社会中,可以说好多国家是废除死刑的。这就意味着,不管你犯了什么天理难容的事,在某些国家都不会被处死的。都可以活下来,这个可能对于某些人觉得不可思议。
在人类的刑罚发展过程中,最开始都是同态报复比较多。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你把我腿打断了,我也必须把你的腿打断。你把我亲人杀死了,我必须杀死你。也许有一天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你打断我的腿给我点食物就可以了,或者我心里发现了,或者我宽容,或者是其他的原因。我不要求打断你的腿了。就这样开始有了刑罚,不同于同态报复的刑罚。但是最初的时候死刑都是存在的。
随着历史的发展,越多越多的国家觉得死刑是不人道的。目前全世界上,139个国家在实质上是废除了死刑的。可以说目前已经是世界的主流了。但是还是有好多国家加强了死刑的,这些多数阿拉伯国家。因为他们对宗教信仰比较强烈《古兰经》上面有这方面的记载。目前全世界94个国家完全废除死刑,10个国家废除普通死刑,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执行死刑(军事犯罪或战时犯罪),还有35个国家虽然保留死刑,但是在最近10年里没有执行过死刑,相应的,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只剩下58个。可以说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了。
其实从个人角度上讲,我是赞同废除的。我们觉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比价野蛮,但是无形之中死刑也正是这种体现。你杀死了别人,国家(组织)把你杀死。相当于一种组织对个人执行同态报复。而且我相信人类是上天创造的,上天给与人类生命,只有上天能收回去。你不能违背上天的意志。上天给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有他的意义的,如果你杀死了他是有违上天的意愿的。既然你杀死别人已经违反上天的意愿了,那当一个组织来对你执行死刑时是不是也违反上天的意愿。我不信仰宗教,但我是有神论者,我相信上天既然给了你生命,你就有存在的理由,除非上天取走,否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理由取走你的生命的。
目前废除死刑一方面认为违反任性,还有就是有的认为人是一种劳动力,处决就没了。还有一旦案件是冤假错案的话,而嫌疑人被处死了,就没有重新处理的可能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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