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边读边聊《楞严经》。
【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阿难,又复世界的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偷心而有生死相续。你修正定,本意想要出离尘劳。偷心不除掉,尘劳就不可能出离。纵然有很多智慧,禅定也能现前,如果不断除偷心,必然要落在邪道上。上品是精灵,中品是妖魅,下品是邪魅所附之邪人。彼等群邪也有自己的徒众,各自都自称成就了无上道。”
偷心是指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盗为己有。因为来路不正,故为邪道。
比如说,上品精灵,是盗日月之精华、窃天地之灵气而成就的众生。中品妖魅,是盗取人、物之精气,窃夺山林之气润而成就的众生。比如说山精树怪,魑魅魍魉等。下品邪人,邪魅窃夺其身而附,行乩童、扶鸾等事。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已得上人法,诱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
“我灭度以后,末法之中有很多妖邪炽盛世间。他们潜匿众生中,奸诈欺骗众生,自称是善知识,各自都说自己得到了上人法,诱惑没有知识的人,以恐吓令他们失去本心,妖邪所过之处其家耗散。”
关于妖魅邪师自古就有记载。他们或者欺世盗名,以善知识自居;或者有点神通,预言也灵验。依靠这些,他们诱骗、恐吓无知之辈,以增福或避祸等名义,耗散其家财。
佛菩萨来到世间是为了救度众生。如果示现神通、预言,很容易让众生迷于神通相、预言相,反而不利于不着相等真理的传布。故而佛菩萨通常并不显山露水,一旦身份被揭穿时,就会遁迹或者圆寂,以免众生又攀缘圣人相。因此,遇到自称是佛,是菩萨,是证果开悟者时,要多一分辨别。
往往真正开悟者都很沉静,不会到处张扬说自己开悟了。也不是他们不说,而是实在没法说。开悟本是无为法,无为法就无所得。既然无所得,哪里还有一个所得的“开悟相”而到处炫耀呢?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贪,成菩提道。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已无返。云何贼人假我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却非出家俱戒比丘为小乘道,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
“我教导比丘循所游方而乞食,令他们舍弃盗贪心,以成就菩提道。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残生于托钵乞食,旅泊在三界中,示现出一往返,离去了就不再回返。为何有贼人借我出家人的衣服,为求自己的裨益而贩卖如来,造下种种恶业。都说自己是真正的佛法,却诽谤出家的俱戒比丘为小乘道,由此疑误了无量众生堕入了无间地狱。”
佛陀制定比丘乞食的制度,是为了让比丘们舍弃盗贪。从究竟意义上讲,以植物、动物的生命来滋养自己,也是盗他物之精气。此外,如果自己做饭,就会分别今天吃什么、明天吃什么,等等,容易因分别而加重盗心。因此,众比丘们以“不自熟食、寄于残生,旅泊三界”这种任运自在的心态来修行,可以防止盗心生起。
由于没有盗心业缘的牵引,他们示现“一往还”这种二果罗汉的境界。他们只需一往天上,再返人间一趟,就能还完余债,实现肉身解脱。
佛制乞食,是因为连食物都有盗贪之嫌,更何况那些贩卖如来者,他们的盗贪业会更重。不仅如此,这些贩卖如来者还特别喜欢诽谤出家的俱戒比丘为小乘道。因为,如果人人都尊重俱戒比丘,都认为出家人都应该像俱戒比丘那样,决定没有任何盗贪之心,那么他们还怎么能打着出家人的旗号而贩卖如来呢?
由于这些人的盗贪行径疑误了无量众生,他们将堕落在无间地狱受极重的罪报。 此地狱中,一人亦满,多人亦满,永无出期。故名无间地狱。
【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提,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若我灭度后,其间有比丘发心决定修正定。如果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掉一个手指节,以及在身上烧一个香柱,我说这个人无始以来的宿债,一时之间就酬还完毕,长久揖别世间,永远脱离诸漏。虽还没有即刻明白无上觉悟路,这人于佛法已经生出了决定心。若不为这舍身微因。纵然修成无为果,必然还会重生人间,酬还其宿债,如同我马麦之报一样。”
与众生的因缘,故有身命产生;因众生的供养,故有身命的延续。在如来前身燃一灯、烧一指节、身爇一香炷,是表示将这个与众生有缘、受众生供养的肉身还给众生。清偿了宿世的债务,就能揖别世间,永脱诸漏。
如果不还清宿债,即使成就了无为圣果,还是要重生人间还债,如同佛陀的马麦之报。
佛陀的马麦之报:昔日舍卫国毗兰邑的阿耆达王,请佛及五百比丘到他的城邑供斋三个月。当佛陀及僧众到达城邑后,魔王迷惑阿耆达王,令他忘记了供斋的事。此时城邑内适逢饥荒,无处乞食。幸亏有一位马师将马麦的一半用来供养佛及众僧。直到九十日后,阿耆达王才醒悟过来,向佛求忏悔。
佛陀有此马麦之报的原因是,过去毗婆尸佛时,有一国王为佛及众僧供斋。斋毕后,他们为一生病比丘带回了一份饭菜。经过梵志所居山林时,梵志闻到食物香味就嫉妒说:“秃头沙门应食马麦,何必供与甘饭?”随从他的五百个童子,也都这样附和。那时的梵志,就是现在的释迦牟尼佛;那时的五百童子,就是跟随佛陀的五百罗汉。
释迦牟尼佛的前身,只因一念嫉妒,即使成佛后都要遭受马麦之报,更何况盗取生灵的身命、财物等,能不偿还吗?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断偷盗,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三决定清净明诲。 是故阿难,若不断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
“你教导世人修正定者,后断偷盗心,这是如来、先佛世尊,第二个决然不变、清净明确的教诲。因此阿难,若是不断除偷盗心而修禅定的人,就譬如有人将水灌在一个漏瓶里,想要把它装满,纵使经过尘沙劫,终究是不能装满的。”
偷盗他人就是偷盗自己,令他人亏就是令自己亏。不断偷盗心而修禅定,边修边漏,是无法成就的。
【若诸比丘,衣钵之余分寸不畜,乞食余分施饿众生,于大集会合掌礼众,有人捶詈同于称赞。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与众生共。不将如来不了义说回为己解,以误初学,佛印是人得真三昧。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若诸比丘,必要的衣钵之外分寸都不蓄积。乞食剩余的饭菜布施给饥饿的众生,在大集会中合掌礼拜众生。有人捶打辱骂等同于称赞。必定要使身心二者都要捐弃,因为身肉骨血皆与众生有共同的缘分。不将如来不了义法回为己解,以延误初学者。佛就印可这个人得到了真正的三昧。如我这样说,就是佛说。不这样说,就是魔王波旬说。”
佛陀说了断除偷盗心的五个方面。
其一,“衣钵之余分寸不畜”。人身需要一定的物品和饮食来延续身命,但如果超过必要、甚至有蓄积,则就是盗贪了。
其二,“于大集会合掌礼众”,没有众生的布施供养,哪里有我们的生命?因此必须礼敬众生,铭感众生恩德。
其三,“有人捶詈同于称赞”。既然亏欠众生,就要心甘情愿地还债。
其四,“必使身心二俱捐舍”,方能断掉与众生的缘。因为“身肉骨血与众生共”,自己的身肉骨血,都是食用众生的血肉精气而来。
其五,“不将如来不了义说回为己解,以误初学”。如来不了义说,往往是应机说法。面对障深福浅众生,如来也会相应说一些不了义的善法,先使他们转恶为善,培补福报。但是,善法虽然能令众生出离三恶道,却依然着在善相上,并非是不住于相的真了义法。
这里的“回为己解,以误初学”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没有盗贪心,由于自己智慧不够,把不了义的善法当作了义解脱的真法,不明白从有生有灭的相上修行,是无法成就不生不灭的佛果的。这种“误初学”是耽误初学不能彻底解脱相见。此人会因为其无明业与传播善法的善业而承担相应的果报。
另一种是在贪盗名利心的驱使下,自以为是地解释佛法,将不了义的佛法,回为自己的理解,以贩卖自己的高明。这种果报是在无间地狱。要明白的是,真正驱使此人堕入无间地狱的不是他解错佛法的这件事,而是他解读佛法的这颗贪盗心。这一点在后面的地狱十习因中说得很明白。
如果能做到上面这五条,佛陀印可他得到了真正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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