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9月,国民党中央政府颁布了“禁舞令”,理由是“整饬纪纲”,“戡乱建国”,杜绝所谓“妨碍节约,有伤风化”的奢糜、浪费行径。
此法令迅速被执行,一时间,台湾、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北平、南京、汉口、沈阳、天津、广州、重庆等省市的营业性舞场先后停业。青岛除保留两家供盟军所用的舞场外,其余亦均停业。这就引发了震惊中外的“上海舞女大游行”
职业舞女们的生活看似奢华,惬意,实大多辛酸,艰难,她们大多是因为家庭困难才投身舞业。上海舞业竞争极为激烈,相互排挤司空见惯,舞女们其实是在夹缝中求生存,不少舞女出卖尊严仅求一饱。
除此之外,她们还担负着极大的精神重压,在报刊杂志上,她们往往被形容成极不光彩的对象,充当各种丑闻中最不光彩的角色,许多舞女经常不堪重负而自杀。
不仅仅是舞女,由于舞厅的被关闭,在那里谋生的乐师、襄理、协理、账房、领班、侍应生、小郎等也纷纷为此失业。因此为了自救,他们和舞女们联合了起来。
1948年1月31日上午,上海28家舞厅的舞女,乐师3000多人,在南京西路、江宁路口的新仙林舞厅召开了第三次上海舞厅业全体大会。
大会首先推举上海舞厅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孙洪元和舞厅职工会理事长唐宗杰、职工会常务理事胡运源、维也纳舞厅红舞星金美虹等人组成主席团,推举维也纳、米高美舞厅主郑炜显为顾问。
下午3时许,游行队伍来到林森中路(今淮海中路)社会局门口。数千张口一齐对空怒吼:“我们要吃饭!”“吴开先滚出来!”“政府禁舞,我们饿死!”,呼喊声此起彼伏。在街上巡逻的警察见状,如临大敌,赶紧把路上的几辆警车开来堵在社会局门前,又挥舞警棍以制止人群再上前。
上海市警备大队与骑兵巡逻队赶到,用刺刀把人群逼至一处,当场逮捕797人。
悲壮的舞警对抗终于结束,事后统计,共有30多名舞女和40多名警察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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