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7年前,贵阳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集体强奸幼女案。
被害人是一名刚上初三的女生钟玲,而六名犯罪嫌疑人,竟然分别是她的副校长、语文老师、数学老师、化学老师、音乐老师(女),以及这名音乐老师的丈夫——当地计生办的一位工作人员。
率先揭露这桩惨案的,是钟玲的伯父钟亮,他指控这六人涉嫌强奸或涉嫌协助强奸了钟玲,强奸次数共计33次。
据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中纪录,1989年5月某日,当时年仅12岁的女学生钟玲来到其音乐老师刘娟的寝室拿作业本,偶遇到了刘娟的未婚夫,也就是在当地计生办工作的陈书昌。
陈书昌见四下无人,便顿生邪念,一把将钟玲拉到了床上进行猥亵。吃惊之下,钟玲马上开始抵抗呼救,陈书昌连忙威胁道:“不要喊,再喊我就把你的衣服脱掉,看你怎么出去。”
惊慌失措之下,钟玲竟被陈书昌强暴。此后在当年的九月、十月,陈书昌又两次将她叫到未婚妻的寝室和自己家中奸淫,而他的未婚妻——音乐老师刘娟则在其中助纣为虐,为陈书昌施暴站岗放哨。
(二)
另一个被指控强奸钟玲的,是她的教导主任兼语文老师蓬兴明。据钟玲提供的控诉信指出:从1990年夏天开始,蓬兴明以辅导、帮助她学习为名,经常在放学后将其单独留下或把她骗到家中实施强暴,并且用引诱、哄骗、威胁等方式让其保持沉默。最后一次是在1991年儿童节那一天,学校组织同学们郊游,在返程途中蓬兴明在一处干水井旁将钟玲奸淫。
在这次之后,钟玲不堪受辱,晚上回家后试图拿牛角刀和圆规自杀,被钟玲的伯父钟亮发现后阻止,在其逼问之下,钟玲才将自己的遭遇全盘托出。钟玲的家庭十分贫苦,她自幼由伯父伯母养育,侄女身上居然发生了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惨剧,自然令钟亮怒不可遏,他马上要求钟玲写下一封控诉信,自己也筹备了一些控诉材料发到了贵阳花溪区人大常委会。
在控诉信中,除了陈书昌、刘娟夫妻和蓬兴明,钟玲还一并检举了学校里的其余三名教师也强奸过她,共计33次。
涉案六人合影
对这封骇人听闻的控诉信,贵阳花溪区人大常委会极为重视,将其转发至当地公安局,并批示:“请抓紧调查,如情况属实,必须严惩。”
随后,这六人先后被逮捕拘留。经法院审判,陈书昌和蓬兴明一审以奸淫幼女罪被判处九年有期徒刑,二人不服上诉,没想到二审直接将他们改判为无期徒刑。二人再次上述,终审维持二审无期徒刑的判决,陈书昌和蓬兴明至此锒铛入狱。
而另外涉案的四人,却诡异的在未经审判,没有结论的情况下,在被羁押一到三年后先后被释放。如今,他们有的还留在教育系统,有的则自谋出路。
(三)
在那个网络并不发达的时代,再加上涉案人员有意的低调处理,这起罪大恶极的集体强奸幼女案并未在社会上引发太多震动。然而,当一切已经尘埃落定的近三十年后,早已出狱改头换面的这六人,又忽然齐声发难:我们没有强奸过那个女孩!
他们不仅在网络上直播喊冤,联络媒体报道,还雇佣律师向法院提交申诉材料,精心准备了许多内容,来论证他们口中那场“荒唐”的集体强奸案并不存在。
陈书昌举起手腕,称自己曾经试图自杀以示清白
他们表示,钟玲的控诉信是在叔父钟亮的控制下写出的,而钟亮与他们素有矛盾:陈书昌称,他曾因做木材生意,借过几次钟亮家的货车,因此与其发生过一些争执。而蓬兴明的妻子在乡政府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对钟亮安排做了节育手术,因此钟亮对他们怀恨在心,策划了这起恶毒的阴谋。
如今年近古稀的钟亮,听到这样的质疑觉得颇为荒诞:“我是伯父,她是我亲侄女,我拿我钟家的颜面,拿娃儿去糟蹋,我脑筋是清醒的,可不可能?”他说,当年会发生集体强奸案,就是因为当时此地的风气十分败坏,将伤害侄女的凶手绳之以法,“挽救了很多学生,挽救了很多年轻娃娃。”
一次,蓬兴明的妻子找到了钟玲,那个懵懂无知的少女如今已经是贵州一所小学的副校长,追问自己丈夫是否真的强奸过她。钟玲不愿多说,反复强调“我真的不想提这个事情”、“你问我是不是勾起我的伤疤?”而面对蓬兴明妻子的一再追问,她有些狼狈的说:“是,是有……”
这次逼问长达85分钟,蓬兴明的妻子用手机将这一过程录音下来,这也将是他们申诉的证据之一。
然而,在当年陈书昌和蓬兴明不服判决上诉至终审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中就明确指出:“经审理查明,陈书昌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陈书昌被收审当天上午,即初步交代了对钟XX实施奸淫……又两次较详细的供述了奸淫钟XX的经过和具体情节,与被害人钟XX多次陈述在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上吻合……陈书昌对其犯罪行为时供时翻,编造案发是不在场重要情节,从监房中带出字条指示他人作伪证……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钟玲、钟亮皆为化名)
文|泊南
内容参考|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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