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日,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联合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学研究会、上海政法学院东盟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以及上海政法学院生命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大数据背景下的健康科技与法律问题高峰论坛”在上海之巅的上海中心大厦成功举行。本次论坛邀请到了诸多业界贤达人士莅临并作主旨发言,50余名生命法学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等人士到会。发言和讨论围绕着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健康信息保护主题层层铺展,既有社会高度关注的艾滋疾病传播及基因编辑技术引发的法律问题,更有行业热烈讨论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问题,与会嘉宾们共同经历了一场思想的盛宴。
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比较法研究所主任倪正茂教授,上海大成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刘蓉蓉律师,上海市法学会王健主任分别为本次论坛的召开致开幕词。
上海大成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刘蓉蓉
上海市法学会主任王健
论坛开幕及论坛下半场由上海大成合伙人、上海政法学院东盟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谭家才律师主持。论坛上半场由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王康教授主持。
上海大成合伙人、上海政法学院东盟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 谭家才
首先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杨彤丹做题为“传播艾滋病的刑法考量——基于裁判文书大数据的实证研究”主旨发言,指出运用裁判文书网大数据检索,分析艾滋病传播案例法律适用。传播艾滋病作为传播性病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基本没有得到体现;传播艾滋病与传播其他性病所呈现的规律基本一致;传播艾滋病的行为没有以故意伤害罪定罪的案例的结论。通过大数据实证分析方法,指导法律适用问题。
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杨彤丹
上海大成合伙人沈涛律师做题为“个人健康信息保护”主旨发言,沈律师认为:“个人健康信息”应定义为在医疗卫生计生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身份可识别性的信息;其信息获取流程分类为采集、管理、利用。基于现有案例推断,在互联网医院模式下,一旦信息泄露导致侵权发生,互联网医院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作为病历资料的管理者,将会作为侵权方对患者进行赔偿。
上海大成合伙人沈涛
上海大成合伙人、上海政法学院东盟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谭家才律师做题为“可穿戴技术装备所涉健康信息安全保护”主旨发言,认为包括可穿戴技术设备在内的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及智能终端产品都存在个人健康信息的风险;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包括民法、行政法及刑法保护;同时指出个人数据信息风险防范体系包括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设立数据保护监管机构、健全数据运转保护制度体系、引入PbD理念等。
短暂茶歇之后,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王康做题为“人类基因编辑技术的法律问题”主旨发言,结合当下社会关注的“基因编辑婴儿”诞生事件,认为人类基因编辑技术的多维风险,我国法律体系对此规定不足;我们应制定基因医学技术法,并在民法典中形成基因权利法,为避免使基因成为一个人类社会不平等的新根源。
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王康
上海大成韦龙艳律师在其“医疗大数据背景下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法律问题跨国比较”主旨发言中,通过对欧盟、美国及中国健康科技领域相关案例的论述与总结,就大数据免费经济模式下的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监管问题进行跨国比较。韦龙艳律师认为,通过立法将数据明确界定为用户个人资产并赋予用户获取个人信息的途径,能保障消费者自由选择权,从而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同时有效推动数字经济的良性竞争,并且欧盟及美国相关案例为我国法律的修订及前沿问题的司法应对提供了参考及借鉴意义。
上海大成律师韦龙艳
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讲师李恒老师在其The Patient Safety in Top Tertiary Hospitals of China: Based on the Evidence of Medical Malpractice Claims主旨发言中,通过大数据分析我国医疗事故。运用法律对医疗事故的损害、责任、赔偿三方面的考量标准分析不同科室、不同地区医疗事故处理的差异。为今后预防及处理医疗事故提供参考。
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讲师李恒
论坛讨论热烈、发言踊跃,历时四个多小时。最后在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政法学院李惠教授致以深刻而热情的闭幕词后,论坛圆满闭幕。
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政法学院李惠教授
与会专家、学者、到会嘉宾们普遍认为:本次论坛不论从视角独到的论坛主题、精心安排的核心议程,还是参与嘉宾的专业水平和论坛讨论深度等方面来看,都体现较高的水准。论坛活动的成功举办体现了上海大成律师的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向新兴领域提升。上海大成律师将充分吸收消化论坛成果,进一步潜心做好基础理论研究、立法制度设计建言献策和法律服务产品开发,积极助力“健康科技”蓬勃发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