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很多古代小说里都有平妻这一说,尤其是现在人写的穿越小说。不但小说如此,就是在民国,还有一个名人梅兰芳以兼祧两房为名,娶了平妻福芝芳,和他的结发妻王明华平起平坐。
可是古代真有平妻这一说吗?根本没有,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所谓的平妻是违法的,只是给小妾一个美称,并不受法律保护, 也不被当时的社会所接受。
我们中国古代是一个宗法伦理社会,一夫一妻多妾制被看作婚姻的基本规则,妻子只能有一个,小妾可以有无数个。
事实就是事实,让我们先看看古代的文献吧。
《春秋隐公五年》里说:“诸侯无二嫡”,这就是说,即使是天子诸侯这样尊贵的人,也不能同时娶两个妻。
东汉史学家班固编写的《白虎通义》说过:“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至庶人,其义一也。”这就是说,夫妻本是一体,妻子只能有一个。
《新唐书儒学传下韦公肃》:“诸侯一娶九女,故庙无二嫡,自秦以来有再娶,前娶后继(继妻),皆嫡也,两祔无嫌。”
这就是说,诸侯可以娶九个女人,但是只能有一个正妻。宗庙里不能有两个嫡妻。秦朝以后可以再娶妻,前妻和后妻都是嫡妻。当然只有前妻病故或被休弃才能娶后妻,一个家里只能有一个正妻。
古代婚姻制度中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始于西周,为其后的历代法律所继承。《汉九律》中也规定“乱妻妾位”属于犯罪。“乱妻妾位”是指把妾当成妻,让妾享受妻子的地位。
《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
《大明律户律婚姻门》规定:“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后娶之妻)离异(归宗)。”
这就是古代对重婚罪的处罚,你家有妻子,你还再娶一个妻子,你就要受法律的处罚,要么流放一年,要以打你棍子。
而宠妾灭妻会受什么样的处罚,我们看看《大清律户律婚姻》吧。
《大清律户律婚姻》规定:“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后娶之妻)离异(归宗)。”
这就是说,你把妻子当妾,你要被打一百棍子。你的妻子在,你却把小妾当妻子看,让小妾享受妻子的地位,你就要被打九十棍子,而且你必须改邪归正。如果你有妻子,又再娶一个妻子,你也要被打九十棍子,你后娶的妻子必须离婚,赶回娘家。
(要是现在也按古代的婚姻法行事,那妻子还在,把妻子逼得出家当尼姑,就用葬礼的方法给小妾扶正的名人就该被法办,打九十棍子。不过古代的人的身体真好,打一百棍子还能活下来。)
而平妻是怎么回事?古代的商人长年在外经商,他就在外又娶了一个妻子,“平妻”就是在外经商的人所娶女子的一种美称,但是实际法律地位仍然为小妾。
平妻就是个哄外面小妾的鬼话。后娶的那个“妻”不入族谱,除非她一辈子不回家乡祖宅,如果她随丈夫回家乡祖宅,就要对丈夫的结发妻磕头执妾礼,而她的孩子记入族谱也是庶出。
那兼祧两房是不是能娶平妻?当然不可能,这是非法的。中国古代的法律认为后娶之妻为妾,清朝时大理院认为:“兼祧后娶之妻,法律上应认为是妾,惟定婚之时,不知有妻,又不自愿为妾者,许其请求离异。”
清朝时刑部也明令下文:“若兼祧两房各为娶妻,冀图生孙继嗣,是愚民罔知嫡庶之礼,与有妻更娶不同,止宜别先后而正名分,未便律以离异之条。”
这段话翻译成现代文就是,兼祧两房娶平妻,希望多生些孩子继承香火,这是愚昧的小民不知道嫡庶之礼,后娶的就是妾,不想当妾就离婚。
所以说,平妻是不存在的,是外面商人哄小妾的话,而兼祧两房娶平妻,也是非法的,后娶的平妻就是妾。
梅兰芳以兼祧两房就娶两个妻子,是因为大清朝已经灭亡了,宗法制度已经灭绝了,没人管了,所以他想怎样就怎样。而民国时说是一夫一妻制,而事实是是新旧一起实行,乱了套了,很多人都纳妾,当时也没人管。那乱用规矩娶平妻,也没人管了。
说古代有平妻这一说完全是谬论,平妻是不存在的,平妻就是小妾,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保护嫡正之妻,讲究嫡庶之别,一个人不可能有两个妻子,哪怕他是独子,兼祧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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