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张倩向泸州《阳光政务》栏目咨询,尿毒症患者能申请哪些救助?
对此,市民政局回复说,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特大疾病支付性困难补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具有泸州市户籍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患终末期肾病可以按政策享受重特大疾病支付性困难补充医疗救助,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的透析费用在0.5万元以上的,超过0.5万元的部分按50%给予补充救助,每年救助不超10万元。
此外,根据泸州市慈善总会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白血病和尿毒症患者,可以申请一次慈善救助,当年个人自付费用超过3千元的,超过部分按80%予以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5千元。
记者 邱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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