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启蒙与绝望:一部社会理论史》,作者:[英]杰弗里·霍松,译者:潘建雷、王旭辉、向辉,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19世纪70年代早期,斯宾塞发表在《当代评论》(Contemporary Review)的一系列文章阐明了他的社会学抱负,这些文章差不多立即在1873年以《社会学研究》(The Study of Sociology)为名集结出版。斯宾塞还在他人的帮助之下着手收集大量各类社会的事实,它们在1874年之后以《描述社会学》为名相继面世。1876年到1896年之间,斯宾塞发表了不朽的《原理》(Principles)。总的来说,这是一项杰出的成就,但也很混乱。斯宾塞主要的学术努力的失败,是试图把现在看来截然不同的东西整合为统一的发展进程,这不是他一个人的失败,而是18、19世纪所有断言宇宙发展统一性思想家的失败。例如,斯宾塞似乎总是认为,各种有机体的历史发展(我们现在称之为“进化”)和单个有机体的生命进程是相同进程的不同方面。同样,他似乎把不同类型社会的前后发展等同于单个社会的内部发展。斯宾塞的总体观点是,社会在发展中呈现出结构的分化及相应的内部功能专门化,这个观点已经以各种方式渗透到关于现代社会学观点的多数空洞思潮之中。根据当时约定俗成的区分,斯宾塞指出,早期社会可以称之为“军事”社会,其特征是面对恶劣的环境,社会缺乏分化:与最原始的有机体一样,外部坚硬与内部同质。后来的社会是“工业”社会,它与高级的有机体类似,主要以相对巨大的内部分化为特点,经济学家称之为“劳动分工”。斯宾塞认为,个体化的基本倾向“大范围”发生作用,这推动了军事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机械因果论和目的论的结合十分明显。当时一些批评者指责斯宾塞无视事实,其实不然。到19世纪70、80年代,斯宾塞对进化的稳定性不再那么理直气壮了,而且也以悲观的态度欣然承认可能存在暂时的倒退。他不得不说,结构复杂的“军事”社会,诸如英国统治之前的澳大利亚各个社会,只能解释为是先进形式的倒退。尽管如此,斯宾塞也毫不放弃他的总体社会学体系与一般预设,其社会学体系与生物学、心理学和伦理学一样,都源自一般预设。
然而,除无视各种类型的发展之外,斯宾塞也十分困惑于社会进化的其他三个方面:竞争的作用、专门政治机构的意义、各类有机体与各类社会的类比。现在人们经常说,斯宾塞是社会竞争有益说的热情倡导者,虽然社会竞争对斯宾塞到底有多重要尚不清楚,但这一称谓肯定是不对的。批评家经常提到斯宾塞早期的论著《人口原理》(Aprinciple of population),这篇论著让他备受关注(遗憾的是,他没有在马尔萨斯那里发现世代延续的动力,而达尔文发现了),斯宾塞在文中指出,数量的增加有利于适应者通过成功的竞争淘汰不适者获得生存。批评者还提及斯氏“最适者生存”的措辞与美国人对他的认可。但这有失公允。这篇早期论文只是一篇早期论文而已,当时对斯宾塞本人意义并不像其他人那么重要。美国人深深误解了斯宾塞。在《社会学原理》中,人们期望发现许多涉及斗争和竞争的段落,事实上几乎没有。他确有讨论斗争与竞争的地方,但不论怎么看,都是自相矛盾的。例如,他在某处谈到了先进社会内部的竞争促进了活力和个体化(以及进化和进步);他在另一处谈到了社会之间的竞争既促进了人口的增长与胜利者的异质性,也促进了社会的活力、个体、进化与进步;但在其他地方,他却提到了斗争减少与“文明”社会进化的关系。其实,斯宾塞有时必须自相矛盾,因为他既试图论证(到目前为止),竞争促成了进化;又试图论证,随着个体化的各部分日益认识到,它们在充分发展的“工业”社会的复杂结构中是相互依赖关系,利他主义必将成为未来社会的特征。在阅读《伦理学的素材》(The Data of Ethics)之后,华莱士有力地质疑说:“唯有进化……能解释高级、热情的利他主义的形成。”
同时代其他一些人批评斯宾塞政治观点的模棱两可。斯宾塞显然厌恶一切规章制度,希望个体能有尽可能多的自由,同时也完全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但他也认为,“不论是个体有机体,还是社会有机体,都有一个以支配中心及各依附中心为特征的复合调节系统,而且支配中心的规模和复杂性在日益增长。”个体有机体发展精细的大脑;通过类似似乎意味着,社会在发展政治。但为了维护他的政治偏好,斯宾塞宣称,在工业社会中(规模更大、分化更深的社会),“没有必要再通过共同的力量联合个体行为,使之隶属于某种整体行为”,据此直接否定了上述源自一般预设的推论。斯宾塞似乎认为,每个人能自发认识到他的个体性归功于他人个体性的保全,就足以确保社会秩序(这一论点显然含混不清),这一观点遭到了若干人的非难,认为下层阶级会用另一种奴役状态来代替个体对整体的隶属。
政治问题的困惑引出了第三个困惑。这一困惑源于斯宾塞对个体有机体与社会有机体之间的结构、功能与进化进行无止境的比较。实际上,“结构”和“功能”等后来美国社会学界和英国社会人类学界风靡的术语,几乎都来自斯氏的比较。然而,这些术语引发的学术困惑与斯宾塞引发的困惑不同,至少在社会学界如此。斯宾塞的比较不只是隐喻,人们通常称之为“类比”,这太轻了,对斯宾塞来说,它们是直接对应。所有的现象都遵循同一发展过程,而且最终都是同一原因的结果,即力的恒常持久性。这意味着,斯宾塞不得不认为,实际上是断言,必须用相同的术语来描述这些现象。但他这样做,必然陷入空洞的荒谬或者自我矛盾。斯宾塞或者陷入毫无启发且相当滑稽的平行论证,就如神经与电报线的比较;或者,陷入各种例外情况的混乱状态,例如,个体有机体有一个意识中心,而社会有多少成员就有多少意识中心等事实,这让斯宾塞的比较及其所依据的理论毫无道理可言。当然,毫无道理的结果并不奇怪,因为它直接来自斯氏的假设,即个体现象与社会现象之间表面的相似性,也就是各自进化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表明了更根本的东西,然而事实似乎是,相似性的确是表面的,更根本的事实是个体有机体与社会有机体的显著差异。简而言之,这一混乱与上述两个一样,只是斯宾塞总体进化论的基本混乱的特殊案例。
如果说19世纪50与60年代,斯宾塞阐述的理论,一些同时代人可能愿意相信,另一些人则认为没有必要相信,那么到19世纪80年代,他在阐述相同理论时,前一群人可能不再接受,后一群人则坚决拒绝,不过另有新的一群人逐渐认识到斯宾塞理论的必要性,尽管他们内部意见不一。
赫胥黎属于第一群人,他是一位热情的进化论者,一贯同情斯宾塞的事业(他曾经含糊宣称,“宇宙至始至终是同一的”),直到19世纪末,他才提出与斯氏旗鼓相当的进化理论。之后,赫胥黎批判了斯宾塞,但没有指名道姓。这发生于1893年牛津大学一次讨论热烈的讲座,赫胥黎的主要观点是,“社会的伦理进步不依赖于模仿宇宙的进程,更不是远离它,而是与之斗争”。赫胥黎说,社会进步的目的是,“鉴于现有的总体状况,伦理最善者应当存活,而不是凑巧最适应的人”。有人怀疑,他只是提出了一个进化的道德自然主义的变种,为此他辩解说:“我们称之为善良或美德的伦理最善实践……不是导向最适者生存,而是尽可能多的适应者能生存。”斯宾塞在致友人的信中愤怒写道,这场讲座“充满了荒谬的假设,假定‘进化的普遍原则’应用到有机世界时,只限于个体面对残酷环境的生存斗争,而与社会组织化的发展或人的心智在组织化过程中的改善无关……[这一假设]回到了旧的神学观念,让人和自然相对立”。斯宾塞撰文反驳,在一篇名为《进化的伦理学》的论文中,他指出,赫胥黎手头有自己的著作,他本不该有此看法,这真是咄咄怪事。然而,考虑到斯宾塞关于竞争状态的混乱说法,以及他关于利他主义必然出现的无力论证,赫胥黎对斯氏著作的解读并非完全没有道理,而且还有历史的意义,因为这实际上是包括赫胥黎在内的所有人解读斯宾塞的方式,不论他们有没有阅读过斯宾塞。之所以如此,部分是因为斯氏理论给人的印象。但部分也是由于当时人们普遍在斯宾塞与达尔文之间划等号的缘故,他们两人的观点都那么模棱两可,的确,达尔文是以竞争为理论核心,可他通常不做道德推论。
赫胥黎、华莱士以及其他生物学家,热衷于斯宾塞的理论观点,却对斯氏的伦理推论不以为然,他们可能是斯宾塞后期批评者中最有力的人。还有一群人,他们对自然史和生物进化没有直接的兴趣,而是径直关注个人主义与自由放任的社会的进步,但他们人数更庞大,19世纪50、60年代,他们心照不宣地赞同所谓的斯宾塞愿景,但到19世纪80、90年代则坚决拒斥,而且让人们觉得他们一贯都是拒斥。19世纪中叶,人们还可能秉着良好的信念相信,自由资本主义孕育了道德的善,而且这与事实也没有太明显的矛盾。然而,经过19世纪70年代的衰退和关于可怕的都市工业生活的证据日益增多,以及劳工阶层本身的诉苦,即便是最麻木的人都会认为自由资本主义是一场失败。查尔斯·布思写道,“无助感侵袭所有人”。因此,那些致力于进步的人,即自觉启蒙的知识分子阶层,认为社会的进步,与其说是用理性干预来维护系统,不如说是用理性干预来控制它,减轻其负面效果。事实上,斯宾塞早期的同侪几乎没有活到19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甚至在这时,斯宾塞就已经是一个非同寻常的老人,但这时这一群人不再是那些心照不宣支持其主张的人,而主要是他们的道德、学理乃至字面的继承者,主要是他的老友波特(Potter)的女儿比阿特丽思这样的人,比阿特丽思和她的丈夫西德尼·韦布是19世纪末期理性控制自由资本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在这些知识分子看来,各种自由放任主义的意识形态,不论是所谓的斯宾塞社会进化理论,还是主流的政治经济学,都不能满足“现实的需求”,是基于“一系列与观察到的现实生活相去甚远的假设”。因而他们抛弃了这些意识形态,主张更积极、进步改革的治理规划(但还是渐进的)。他们的规划赋予政府一种更积极的角色,一个政府早已经承担的角色,即便是默默承担的,但斯宾塞坚称,“我相信,我们迈向的社会形式,是一个政府尽可能化约到最小的社会”。
然而,这些知识分子对斯宾塞结论的特定拒斥仍保留了他的精神,即,忠于认定的科学进程,忠于当时称为而如今更含糊不清的“实证主义”,这也差不多是整个19世纪英国社会分析的精神。但他们对斯宾塞类似的道德与政治意图的拒斥,就没有保留他的精神。因为当时英格兰的社会分析,尤其是政治分析中出现了一些人所谓的唯心主义概念的复兴,但其实只是引介,一直到19世纪末期,唯心主义的概念都只流行于英格兰的文人雅士中。古典政治经济学日益苍白无力,人们对斯宾塞和其他人关于竞争的肤浅论证的厌恶,对经验论与理性主义传统在认识论与道德上已然破产的信念,尤其是牛津大学反对正统神学的思潮,所有这一切都引发了人们对唯心主义哲学泛泛的兴趣,特别是康德与黑格尔的哲学。斯宾塞误判了唯心主义哲学的吸引力。在世纪之交写给通讯者的信中,斯氏称唯心主义哲学是“旧世界的废话”,而且与他的观点“截然对立”,他断言唯心主义哲学“纯粹是所谓正统的最后避难所”。斯宾塞写道,“正如我在某处所言,对不可思议的学说,最好就是用不可理解的命题为之辩护”。事实上,英格兰和苏格兰是以自由主义改革而非以反动的名义,运用了康德与黑格尔的伦理学,为一种进步状态的合理目的与行为进行辩护。
然而,针对斯宾塞的第三种反应是热情支持,而不是批判,但斯宾塞可能认为,而且确实认为,他们的观点也来自曲解他的社会进化论和伦理学。对弗朗西斯·高尔顿和卡尔·皮尔逊等人来说,通过竞争获得生存的一般学说暗示,在19世纪末期,那些痛苦广为人知的人们显然是不适应的,尽管斯宾塞表示异议,但他的一些论点清晰表明他持有这种观点。皮尔逊警告说,“向所有人提供教育服务,提供最低工资与免费医疗设施,……你会发现无力就业者、堕落者与身心脆弱者会增加而非减少”。三十六年前斯宾塞就写道,“由于人为保全最不能自我照顾与行为最恶劣的人,社会的品质在道德和知性上都在降低”。对费里、马克思和恩格斯等其他人而言,通过竞争获得进步的信条,似乎为阶级斗争的社会主义纲领提供了一套更普遍、更科学的基础。对还有一些人来说,可以进一步概括集团化的竞争,为普遍的国际掠夺与特定的帝国主义扩张辩解与正名。
因此,在1870年到1914年期间,以上三种观点的来龙去脉让人很困惑。“社会达尔文主义”与达尔文本人近乎毫无瓜葛,达尔文主要关注物种演化,而且从主张有差别的自然选择变异,回到了主张获得性特征的遗传,至少部分如此。达尔文称斯宾塞是“我们伟大的哲学家”,后者让“进化”概念大众化,并断言利他主义在社会生活中的终极必然性,他认为自然选择不能充分解释进化,这部分是因为他混乱的思想在赞颂激烈的斗争。实际上,到20世纪前后,达尔文与斯宾塞几乎都成了一系列理论的象征,这些理论经常前后矛盾而且总是泛泛空谈,它们要么用来解释、论证各种各样的自然和社会现象,要么为一些人提供了一个巨大但不清晰的靶子,这些人与进化学说辩护者其实差不多。实际上,“进化”与“自由主义”一样,它们的意思越来越多,但也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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