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续交了半年房租
住了不到一个月却被告知即将被清退
而且房租还要不回来
这样的糟心事就让市民蔡女士给遇上了
今年2月份
蔡女士在市区陈桥十亩村树祥巷一栋自建房
租了一个单间
月租金300元
从租赁合同可以看到
双方约定半年交一次房租
加上押金200元,共计2000元
出租方署名龚某某
承租方便是蔡女士
市民 蔡女士
第一次的租期是7月31日到期,8月1日续租,续租半年到现在也才住了不到1个月。我续租几天后,隔壁阿伯跟我说得去外面找房子了,龚某某回去了,我原本还以为租金已经交好了,她只是回老家几天,直到前几天看到大门贴了通知,看了特别生气。
蔡女士所说的就是贴在出租屋楼下的这张通知,上面写着,因前租主合同到期且不愿再续租,因此房东将收回租房,各租户需在9月10日前自行搬迁,逾期将强制清理,落款是房东卢某某。
市民 蔡女士
龚某某明知道自己跟房东的合同期9月1日到期,提前一个月她就知道要不要续租,她不但不跟我说,还来问我要续租一年还是半年。那天看到大门贴通知,我就通过微信问她现在怎么办,为什么不跟房东续租不先通知,她就发了一个号码让我找另一个人,说她只是代看门的而已,但是我打了那个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从蔡女士的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与蔡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龚某某,但是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的则是另一个人。而且,记者还发现,续租时,蔡女士并未与出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仅仅是用白纸写了一张收条,而且收款人仅写了一个姓氏,没有落款日期。
市民 蔡女士
她龚某某写完撕给我,我就以为家里有这份合同留底,以后不重新签,大家彼此都熟悉,写个收条就行,不用那么麻烦。
蔡女士认为,既然签订合同、收房租都是龚某某经手的,理应由她退还租金。
市民 蔡女士
现在龚某某就一直说她只是替人看门的,但是合同是她签的,钱也是她收的,每月15号交水电费也是她收的。希望她租金重新算,把多余的钱退还给我。
当着记者的面,蔡女士再次拨打了房东卢某某、租方龚某某以及其提供的另一个人的电话,然而这些号码要么关机要么无人接听。因此,二房东到底有几个人,蔡女士续租的租金最终落入谁的口袋,我们也无从得知。
律师:核对信息保留证据 以防租房被坑
现如今房价高企
也间接使得房屋租赁市场火爆
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尤其是当出租方不是原房主时
承租方往往难以获悉房源的完整信息
容易被“二房东”忽悠
近年来,国内各地“二房东”卷款跑路的事不在少数
所以,市民在租房时
一定要在清楚了解相关信息后才能签下合同
而一旦遭遇侵权或诈骗
也应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就蔡女士的事情,记者咨询了律师
律师表示,在这种情况下
蔡女士应该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
考虑向法院起诉二房东
律师 刘冰
事主应当收集保存好租赁合同、收条以及水电物业费等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房东,要求其返还租金以及赔偿相应的损失,同时二房东的行为有可能构成诈骗,事主可将手头的证据及时提交派出所报案,追究二房东的责任。
律师指出,事主蔡女士在续交租金时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因为之前合同已经到期,且合同中没有约定到期自动续费,那么在续租时,就不能单纯写收条了事,这样不利于日后维权,应该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律师 刘冰
同时更重要的还应当再次查验二房东与原房主之间的租赁合同以及房产证,检查二房东与原房主之间的租赁期限,以及确认原房主是否仍旧同意转租,以确保续签的有效性。
律师提醒
广大承租者,在与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除了必要的书面合同,还需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以及房屋产权是否清晰,必须查看房屋内的财产并在合同中约定好财产情况,约定明确合同条款中的细节条款以及违约条款。
律师 刘冰
如果对方是二房东
第一,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原房主同意转租的授权证明,能够要求原房主到场一起签订合同更好。
第二,检查二房东与原房主之间的租赁合同,尤其要确定是否有限制不允许转租的条款。还需要确认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不早于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
第三,将二房东的有效身份信息、原租赁合同、房产证、转租证明等均复印保存,同时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备日后所需。
来源:潮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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