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二十年,即公元646年3月,唐太宗下达了编修《晋书》的诏书,这是高祖李渊命人修前代史诏之后,唐代皇帝再次颁布修史诏书。司空房玄龄、中书舍人褚遂良、太子左庶子许敬宗领受诏命负责《晋书》的修撰。参加修撰的还有李廷寿、令狐德芬、李淳风、上官仪等共十二人。这些人中,令狐德芬的才华和组织能力最为出色,所以他被推荐为修撰的实际负责人,房玄龄只是监修罢了。
贞观二十二年,即公元648年,《晋书》修撰完成,书中记载了从晋武帝太始元年到晋恭帝元熙二年,即公元265年到公元420年间156年的历史,而且还补充了晋的先祖司马懿的事迹,以及北方各少数民族十六国时期的史实。唐太宗亲自为宣武帝纪、武帝纪和陆机传、王羲之传起草了论赞。所以,《晋书》以前的题目为:《唐太宗文武帝御撰》。作为一国之君,为史书写论赞,在此之前并不多见,东汉明帝命令班固等人撰《世祖本纪》,是皇帝下诏修史的第一人,可他自己却没有参与撰写。南朝梁武帝也曾下旨编撰《通史》,而且自己写赞、序。可是《通史》一书早已失传,唐太宗亲笔为《晋书》写四篇论赞是他以史为鉴思想的体现。
自从《晋书》成书了之后,历代对其的评价是功过参半,一般认为,《晋书》在编撰方面有三个优点:一是体例严谨,列传分类恰当,而且设载记三十卷,讲述十六国割据政权的兴衰成败;二市取材广泛,史料丰富,编撰《晋书》的过程中,除参考了十八家晋史外,还将晋代国史、起居注以及晋代旧事的杂著、十六国史事杂著等几十种史料作为凭借资料,所以《晋书》内容十分丰富,保存了一代史料;三是编写者合理分工,充分发挥个人所长,使《晋书》具有较高的质量和鲜明的特色。
因为《晋书》是由众人共同修编,并且资料众多,内容复杂,而成书的时间又很短,因此在连贯性上缺乏统一,前后自相矛盾的地方也很多,它在内容上有两个很明显的特点:一是烘托天命。借助讲述鬼怪神异来宣扬天命。二是宣扬忠孝。为此单独列出《孝友列传》、《忠义列传》等。
《晋书》的编撰成功之处在于,它在史学上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意义。贞观初年五代史,还带有浓重的私修向官修的过渡性质。只有《隋书》是真正的官修,而《晋书》则是第二部官修史书,并且最终实现了修撰史书制度的大变革,官修前代史的制度得以确立,并且一直延续后世。
唐代官修六部正史,体现了设馆修史制度的优越性,它把众多史籍集于一馆,汇集众家之长,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即可成功地完成长篇巨著,它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搜集、保存大量典籍和档案材料,为史书编撰提供了丰富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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