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都知道,贷款买房的时候如果因为房贷还不上了或者得严重逾期了,我们的房子就有可能会被银行收走,并且进行拍卖。但是,你有没有听说过正常还贷的情况下,我们的房子也有可能会被银行收走?先别急着争辩,我们先来看一个故事!
刘小姐付了30万的首付款拿下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并且成功申请了70万的房贷进行按揭。在此后的一年中刘小姐正常还款本金2万元,并且从未成出现过逾期。但是,1年后楼市遭遇大变故,刘小姐价值100万的房子市值直接就掉到了50万。
随后,银行跟刘小姐表示原来她的房子价值70万,银行才贷了70万给她的。但现在她的房子只有50万的价值了,她只还了2万元的本金,仍欠68万元。如果她无法保障房子的市值能够涨回来,就必须负担这贬值的18万元差价。同时,银行还提供了两种办法给刘小姐选择,一是刘小姐提供价格18万的抵押物来平衡差价,二是刘小姐自行筹集18万元提前还款。
可是,刘小姐买房的30万都是凑来的,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来负担这18万元差价。即使将她的房子用于拍卖,最后以50万元的价格成交,她也还是欠银行18万元。这房子转一轮下来,刘小姐不仅什么好处也没捞着,反倒还莫名欠了银行一屁股钱。
写到这里,小小金融小编知道肯定很多人要说了,我平时辛辛苦苦挣钱按时还款,凭什么最终要落到这种结果?而且,这房子是银行想收就能收的吗?
咱们也先不用着急上火,先来看这种情况下银行收走我们的房子能不能成不成立吧!
一、银行对房子有执行拍卖的权利吗?
根据物权法193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简单点来说,就是贷款人刘小姐是为抵押人,银行是为抵押权人,银行是有权将房子进执行拍卖的。同样,如果是因为刘小姐的个人行为导致了房子贬值,并且没有能够让房子的价值回升,是需要承担相应偿债义务的。
不过,明显故事中的刘小姐的房子并不是由于她个人的原因导致房子贬值的。所以,小小金融小编认为尽管银行确实有执行拍卖其房产的权力,但是如果银行要求刘小姐为不是她个人原因造成的房产贬值偿债,有些说不过去。
二、银行真的会收走贷款人的房子吗?
小小金融小编认为:不会!
原因有四:
1、银行放贷是为了获得收益!
银行最大的希望是全额回收贷款本息,并从种获得预期的利益;而房子的市场价值并不会影响大部分人的还款意愿。而且,房价的涨跌是很正常的事情,银行也会预估到这种情况的的发生,也会有一定的承压心理。它们并不会一看到房价下跌就立马收回房子对贷款人进行逼债;只要还贷款人还有还款能力,他们能拿收回来的利益就还会有保障。所以,与其把贷款人逼进死路,还不如先行观望。
2、银行不会让贬值的房子压在自己手上!
房价如果大幅度下跌,肯定不可能是单独一套房子贬值而是整个楼市都出现了问题。那么,被迫背上房贷与实估价差价的人肯定不只刘小姐一个,而应该是大范围的人群都会遭到波及。那么,如果银行这个时候把大量的贬值房收回到自己手里,又让它们在持续市场低迷的当下无法变成更有价值,还浪费了原先就有可能多得的利益,不是多此一举吗?
3、银行想要执行收回房子或将房子拍卖需要经过法院。
银行虽然是抵押权人,有权利处置这些在抵押中的房子。但是,银行就算真的要动到这些房子,也需要经过法院,获得法院的判决书之后才能处理。可是,如果房子贬值是因为整个市场波动的原因。法院就得陪着银行来对成千上万的房子进行执行,迫使数以万计的民众流离失所吗?这肯定是不可能的!国家都不同意啊!
4、市场经济不行,银行卖房无望。
就算是银行真的不购房者着想,铁了心要收回房子,以保障身的利益不受损。但是,在低迷的市场中,谁还买房?除了自己住之外,用于投资的人都开始抽身这个市场了, 那银行的手里的房子还能卖给谁?把货屯在手上无法变成实际利益,对于银行来说肯定还不如持续每月按时回收原购房者的贷款本息更为实际啊!
所以,别担心!就算是房子已经没有房贷值钱也别怕房子被收走。恐怕到时候,反倒是购房者巴不得银行来收了,毕竟房子已经没有贷款值钱了,谁还想要多给银行钱啊?
作者:离者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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