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少卿君
前段时间看到网上有张图片,说的是法律人之间的鄙视链,看了后觉得虽偏颇却很有趣。因为涉及的法律角色太多,我无法一一分析,但关于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我内心有几点认识,可以写成文字,分享给大家。
01
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站在各自的职业背景、带着职业身份互相评价彼此,我会听到有的法官说,就是这帮律师在里面搅合,根本没起好作用。也知道有的律师会跟当事人说,跟你收的活动经费,都给了那个法官了,谁知道这孙子不办事。
正是这些工作中的故意诋毁或无意误会造成的刻板印象,影响着我们彼此的认同。
有时候我会接到一些北京、上海的律师打来的电话,也许是因为他们长期在首善之区执业,全国其他省份的法官在司法程序上或多或少不够规范,官僚气太足,让他们受了气,或许是他们想提前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口气来压倒我,其中有少数几个人开口就极不友好:我们在北京/上海绝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儿,你们这种小地方…也有的人拿起电话来就破口大骂。
(目前许多法官的办公桌上堆积的案卷只比图片中的多,不比本图片中的少,审判任务繁重。)
我很厌烦他们说话的语气,但他们不知道,作为80后法律人的一员,我们已经提前锻炼了在无数案卷中间保持情绪平稳的能力,本来还沉溺在案卷中情绪低落。
一听到这种或激昂或尖利的声音,我会立刻告诫自己,非但不能暴跳如雷,反而要用比平时更加规范沉稳的语气,按照法律规定告知他们权利义务,如果对方情绪失控,我也问轻轻的告诉他,不好意思,我这边是录音电话,你还要继续吗?绝大多数情况下,对方的反应总是先愣住几秒,然后语调就慢慢降下来了。
我想说的是,既然法官与律师都是法律人,就要用法律人的理性、风度与对程序的尊重来彼此交流。
法官要时刻检视自身是否忘掉了初心,是否有衙门作风,好大官威,律师也要有极好的修养与素质,有礼有节的依照法律程序与法官交流。任何的官威与胡搅蛮缠都不应该是两者交流的语言。
02
我了解实际工作中,少数法官在庭审中熊律师熊的很厉害,对律师当庭就进行执业水平的评价,甚至当着当事人的面说出,诸如“你也是律师,连这都不懂”之类明显不适合的话。
有些律师限于执业经验不够丰富,不敢得罪法官,或限于法庭带来的威严而忍气吞声,受了不少委屈,其实作为一个正常人,谁听到这样的话,内心肯定会有巨大的情绪波动。
其实,法庭的威严绝不是熊出来的,是靠对庭审的良好驾驭和对程序的尊重自然彰显出来的。在庭审中,法官与律师应该是惺惺相惜而又心灵相通的,征服彼此的应该是职业素养和水平,理想的状态是互相尊重而又棋逢对手的进行完整个庭审过程。
好的法官与律师,绝非在酒桌上勾肩搭背喝出来的,而是在庭审或正常审判过程中,互相切磋,心生敬佩。
(法官的生活并不都像电影剧照这么威严,很多时候是忙的焦头烂额,男法官的发量明显减少,发际线普遍后退,女法官也普遍存在超过同龄人的成熟。)
有时候,有当事人在的庭审现场,我们会更加认真的倾听代理律师的意见,让代理律师充分表达。因为我们知道这时候代理律师的心态是让当事人感觉到他的尽心尽力。
如果律师陈述的事实法律清楚,我们还会加上一句“代理律师对案件事实和法律描述的很清楚,法庭都听清楚了,法庭将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裁判”,我相信不管胜诉与否,这是对律师敬业水平的一种肯定,于律师而言也是一种成就。
反过来,也希望律师朋友在尽力表现自己敬业的时候,也要了解法官的良苦之心,要尽量精准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要过分无理取闹、多次重复,不听从审判长只会,以至于让庭审程序过于冗长。
要恪守职业规范,对于明显违法和纯属表达情绪的不适当语言,要在法庭上克制,非但不能受当事人过激情绪的影响,还要尽量的阐明、平复当事人的情绪,更不能煽动当事人与法庭之间的情绪对立。
要知道中国的法治是必定要走向阳光化的,在庭审直播下,任何的不当行为都在放大镜下看着那么显眼。法官代表的是国家的审判公权力,代表的是庭审秩序,律师代表维护的是法律授予的私权力,两者都是公平正义的脊梁,尊重秩序的人才会受到保护,不尊重秩序的人必定付出代价。
(网络上关于律师的宣传照片都拍的比法官的好,显得专业、知性而典雅,而实际上频繁的出差,谈判与法官的沟通也耗尽了律师的体力和精力)
03
好的法官或律师,也绝非是只要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执业身份就可以的。法学院培养的不仅是具体的法律条文,更多的是法律的意识、情怀和信仰,法律的素养体现在具体法条上,更体现在日常工作对法律的信仰上。
很多时候,因为职业的庞大,人员来源的繁杂,一小部分毫无法律信仰的人混进了法律职业的圈子,一个胡搅蛮缠的律师和一个贪赃枉法的法官都会让整个法律共同体蒙羞。但蒙羞后,我们不是要互相指责或者互相取笑、倾轧对方,而是要有更多具备法律信仰、尊重执业规范的同仁去匡扶我们的职业。
我曾经与几个律师同仁交流,我说,都说你们最累的是案源、频繁的出差和当事人的不理解,但我觉得这不是你们最煎熬的。他们都问我,那你觉得是什么?我说,我猜想是对判决结果的不确定性?即使你觉得很有把握,在裁判文书下发之前,你内心还是不确定的,对不对?几位律师同仁都说,你说的太对了!其实这后面还有半句话,我还没有说。
那就是,我们要思考是什么让律师这么纠结?有的是因为法律事实的复杂性与思考角度的不同,但有没有我们同案不同判的案件太多,或许在律师们心中影响审判结果的因素太多,我们努力的方向是不是应该在基本事实查明的基础上,让律师和当事人有一个最大程度的心理预判?
我曾在授课中与新入职的法官同事们交流,你们觉得到底为什么要给法官高工资,你看香港招聘一个法官要给那么多钱?年轻同事们笑着说,你多虑了,社会上还以为我们真的多赚多少钱呢。我说,虽然目前赚的少,但是至少趋势不是要给法官高工资吗?所以你们还是思考一下。
有的人说是因为法官累,有的人说因为法官加班多,我说你看现在哪个行业加班少?
我觉得是因为法官工作的意义不同?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个意义实在太重大了,刑事法官手里掌握着生杀牢狱大权,民事法官动辄涉及企业的经济生命,行政法官手里维护着民告官的最后一丝希望。
法官身上担负的社会意义太过巨大,在司法责任终身制的今天,可想而知法官身上的担子有多大。所以,如果真要多那么一丁点工资的话,付给的应该是法治的意义。
所以,律师朋友也要理解法官拿着微薄薪水的同时付出的辛劳,理解堆积如山的案卷下法官负担的压力。
(以后法学院会成为法官和律师共同的来源,同宗同源可以让彼此有更多的认同)
当年我们手拉手,肩并肩的从法学院毕业,曾经“睡在上铺的兄弟”,因为人生际遇的不同,选择了不同的职业,希望我们之间没有鄙视链和对彼此的诋毁,有的是对彼此的尊重和监督,是对法律共同体的信仰,是对维护法律尊严的一生追求。
以上均为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身份与组织。
上一篇:想娘┃少卿出品
END
少卿君:80后法律人,自由撰稿者,拙笔叙事,才平情多。线下多中正直顺,线上常叛道离经,视自由为生命,唯实干为信仰,愿拜友朋为师长,手擎五寸笔,写出胸中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