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阴阳学说
古代的先贤,将世界划分为两大类,一类为阴,另一类为阳,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阴阳组成的。非阴即阳,非阳即阴,没有第三类。
比如人分男女,动物分雌雄,光线分明暗,运动分进退等等。比如一只手掌,手背为阳,手心为阴;拇指为阳,其他四指为阴;表皮为阳,皮下为阴;骨骼为阳,血肉为阴;左手为阳,右手为阴,等等。孤阴不生,孤阳不长,阴阳相合,生生不息。阴不能离开阳而存在,阳也不能离开阴而生长,没有阳,就无所谓阴,没有阴,也就无所谓阳,阴阳是相对而生的,二者是永不分割、既矛盾又统一的有机组合体。为什么男女的爱情经常容易缠缠绵绵,难舍难分?为什么总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也正基于此。
任何事物均可以用阴阳来划分,凡是运动着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都属于阳;相对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都属于阴。我们把对于人体具有推进、温煦、兴奋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归于阳,对于人体具有凝聚、滋润、抑制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归于阴。阴阳是相互关联的一种事物或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自然界任何事物或现象都包含着既相互对立,又互根互用的阴阳两个方面。阴阳是对相关事物或现象相对属性,及同一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阴阳学说认为:阴阳之间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并不是处于静止和不变的状态,而是始终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阴阳者,有名而无形”――《灵枢·阴阳系日月》。“一阴一阳之谓道”――《易传·系辞》。道:指“道理”、“规律”,“阴阳者,天地之道,万物之纳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统归起来,阴阳有如下几个特性:
1、阴阳的相关性指用阴阳所分析的事物或现象,它应该是在同一范畴、同一层次或同一交点的,即在相关的基础上的。不相关的事物或现象不宜分阴阳。如:以天而言,则昼为阳,夜为阴。就不能说男人为阳,月亮为阴,因为人与月亮不属同一范畴。
2、阴阳的普遍性指凡属于相关的事物或现象,都可以用阴阳对其各自的属性加以概括分析。如:水与火、动与静、大与小、高与低、老与少等等。
3、阴阳的相对性指各种事物或现象的阴阳属性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如:中原十月份的气候较之七月份的炎夏,属阴;但较之十二月份的严冬,又属阳。小树相对于小草,属阳,但相对于参天大树而言,又属阴。
4、阴阳的可分性指阴阳之中可再分阴阳。如:以天而言,昼为阳,夜为阴;白昼又可再分,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黑夜亦可再分,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正所谓阳中有阴,阴中有阳,阳阳阴阴,阴阴阳阳,变幻莫测。
同时,阴与阳又相互作用演变,统归起来,阴与阳有如下几个相互关系:
1、交感相错:交感指阴阳的交互作用,相错则是指这种相互作用十分错综复杂。阴阳交感是万物得以产生和变化的前提条件,阴阳交感,孕育万物,错多错少,千变万化。
2、对立制约:阴阳的对立制约古人称之为阴阳相反,一方面指阴阳属性都是对立的、矛盾的。如:上与下、水与火。另一方面指在属性相对立的基础上,阴阳还存在着相互制约的特性,对立的阴阳双方相互抑制,相互约束,表现出阴强则阳弱、阳胜则阴退的错综复杂的动态联系。
3、互根互用:阴阳的互根互用关系古人称之为阴阳相成,一方面指凡阴阳皆相互依存,即阴和阳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对方而单独存在。如:上为阳,下为阴。如果没有上,也就没有所谓的下。其次便是指在相互依存的基础上,某些范畴的阴阳还体现出相互资生、相互为用的关系特点。
4、相互消长和平衡:消长,指阴阳两者始终处于运动变化之中。所谓“消”,意为减少、消耗;所谓“长”,意为增多、增长,它们指的是数量的变化。古代思想家以消长来概括阴阳的运动变化,其基本形式包括:(1).阴消阳长或阳消阴长,表现为阴阳双方的你强我弱,我强你弱,这种形式主要是和阴阳的对立制约关系相联系的;(2).阴阳皆长或阴阳皆消,表现为阴阳矛盾统一体的我弱你也弱,我强你也强,它主要是和阴阳的互根互用关系相联系的。“平衡”,指阴阳之间的消长运动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一定限度、一定时间内进行,阴消阳长或阳消阴长,但事物在总体上仍旧呈现出相对的稳,此时就称做“平衡”。如阴阳皆长或阴阳皆消,事物此时将发生许多本质上的变化,此时称之为“失衡”。比如一个国家,有执政党与在野党,如执政党势力很强大,则在野党必然相对弱小;当在野党势力很强大的时候,执政党势必将慢慢弱小下来,以至于在野党变成执政党,原来的执政党变成在野党。但该国家对外的总体状况并未发生变化或变化不大。这就叫做“阴消阳长或阳消阴长”,总体“平衡”。如果在野党的势力日趋强大,接近了执政党,而执政党的势力并未变小,反而变大,这时候就属于“阴阳皆长”,这时的状况就开始“失衡”了,国家将发生动荡。换言之,叫做“一山难容二虎”,二虎相争,必有一伤。相反如果两个党派都日趋衰弱,国力将下降,如有机会,外敌必然入侵,这种平衡同样将被打破,称之为“失衡。”
5、相互转化:阴阳的相互转化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阴阳可各自向其对立的属性转化。它主要是指事物的总的阴阳属性的改变。任何事物都存在阴阳两个方面,阴阳的孰主孰次就决定了这一事物当时的主要特性。事物内部阴阳的主次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们处于消长变化之中,一旦这种消长变化达到一定阈值,就可能导致阴阳属性的相互转化。阴阳的转化一般都出现在事物变化的极限阶段,即“物极必反”。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的话,则阴阳转化往往表现为量变基础上的质变。阴阳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物极必反”,这里的“极”是指事物发展到了极限、顶点,这个是促进转化的条件。
阴和阳是相关事物的相对属性,存在着无限可分性;阴阳的相互作用是事物发生、发展和变化的根本原因;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和相互转化,就是阴阳之间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具体形式;而阴阳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在阴阳双方不断的消长运动中实现的;若各种形式的阴阳消长运动处于一定限度、一定范围、一定时间之内,表现为动态平衡,整个事物就处于正常状态。反之,就往往陷于异常状态。
阴阳学说是易经的基础,贯穿易经的始终,是易理的基本法则与根据,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对立统一辩证法。易经的64卦便是根据阴阳二爻逐步演变而成的。所以学易必须从学阴阳开始。
就好比二进制,不就是两个数字变来变去,但却由此诞生了世界上最复杂的机器——电脑。阴阳学说也是如此,看似非常简单,但阴阳交感相错之后,却发生了千变万化,孕育了万事万物。阴阳学说虽然内涵宽广,但给我们提供的更重要的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一分为二、即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思维方式。所以当我们能充分掌握这种思维方式后,我们很快就会发现:我们变得更成熟了。
比如,我们身边经常有人去寺庙求签,有的求了上上签,有的求了中上签。到底是上上签好呢还是中上签好呢?这时候就应该运用阴阳理论来冷静地分析了。笔者认为这要结合求签者的现状来综合分析。如果求签者目前正处于事业的辉煌期,中上签比上上签要好,因为中上签反映还有上升的趋势,而上上签则到了尽头,物极必反,等待求签者的将是事业的开始下滑。如果求签者目前正处于事业的低谷,正郁郁寡欢,上上签比中上签要好,因为上上签属于极限签,相当于一个动爻,物极必反,必将发生变化,意味着好运马上就要开始了。这就是阴阳理论在现实中的简单运用,这种思维将在观察事物时为你增加更多的角度。碰到事情多想想,多悟一悟,相信你的易学水平将飞速进步。
古代圣贤们经历代仰观天象,俯察地理,认为世界万事万物由五种物质构成的,分别是金、木、水、火、土,再不含其他物质了。有些物质表面上尚不属于这五行之内,但都是由该五行演变而成。
五行生克
五行学说以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来阐释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静止的,而是在不断的相生、相克的运动之中维持着协调平衡。如木能生火,火能生土,土能生金,金能生水,水能生木,木又能生火,如此循环相生,谓之五行相生。如木能克土,土能克水,水能克火,火能克金,金能克木,木又能克土,如此循环相克,谓之五行相克。
五行属性
木的特性:日出东方,与木相似。古人称“木曰曲直”。“曲直”,实际是指树木的生长形态,为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火的特性:南方炎热,与火相似。古人称“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为具有温热、升腾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土的特性:中原肥沃,与土相似。古人称“土爰稼穑”,是指土有种植和收获农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为具有生化、承载、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和“土为万物之母”之说。
金的特性;日落於西,与金相似。古人称“金曰从革”。“从革”是指“变革”的意思。引申为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水的特性:北方寒冷,与水相似。古人称“水曰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向下的特性。引申为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笼统来说,五行基本具有如下属性:
木:生发、条达、主仁,其性直,其情和。
火:炎热、向上、主礼,其性急,其情恭。
土:长养、化育、主信,其性重,其情厚。
金:清净、收敛、萧杀、主义,其性刚,其情烈。
水:寒冷、流动、向下,主智,其性聪,其情善。
根据旺衰,五行的属性还应从“平气”、“不及”、“太过”三方面来考虑。平气时,木曰敷和,火曰升明,土曰备化,金曰审平,水曰静顺;不及:木曰委和,火曰伏明,土曰卑监,金曰从革,水曰涸流。太过:木曰发生,火曰赫曦,土曰敦阜,金曰坚成,水曰流衍。
事物的五行属性是将事物的性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得出的。如事物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木;与火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火等等。例如:以五脏配属五行,则由于肝主升而归属于木,心主温煦而归属于火,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肺主降而归属于金,肾主水而归属于水。以方位配属五行,则由于日出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类,故归属于火;日落于西,与金的肃降特性相类,故归属于金;北方寒冷,与水的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水。
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与规律,没有相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相克就不能维持事物在发展和变化中的平衡与协调,任何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的关系都存在生和克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并且生中有克,克中有生,互为因果,相辅相成,互相为用,推动和维持着事物的正常的发生,发展与变化。
五行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有这么两方面:
1、相生相克
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能使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使人体维持生理平衡。
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环无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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