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最早的当兵经验始于1624年,荷兰人占领台湾的时期。荷兰东印度公司占领台湾之后,宣布所有的台湾人都有和东印度公司一起保卫台湾的职责,如果不愿参军,就要付钱给荷兰人,荷兰人拿这些抵扣的费用去雇佣佣兵。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为了和清廷作战,也在1674年,招募万名台湾人参军,扩充兵力。
1683年,郑克塽向清廷投降,满清政府不愿台湾人治理台湾,禁止对台募兵,每年在台的常备军也仅仅一万人,但凡遇到地方民变,就必须号召乡勇协同作战。
1850、1860年代,清政府逐渐收编台湾地方乡勇,成为团练。此时全台乡勇力量最为雄厚的,就是台中雾峰的林家,林家第五代传人林文察手下兵勇多达两千人,1859年还曾率乡勇登陆福建攻打太平军。
1895年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之后,将台湾及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此时的台湾人民发起了反割台运动,全台清军、团练、乡勇协同作战,给予日军极大地杀伤。日军全面占领台湾初期,为了避免台民反弹,不做任何兵员征调。
1937年,抗战爆发,随着日军深陷中国战场,兵力日渐不敷使用,才以每个月100日元的安家费,强拉部分成年男子服役。首批550名士兵由全台随机抽调,到成功大学集合,进行体检。日方起初声称要送他们去基隆造船厂及海南岛工作,直至体检结束后才告知这批台民需要服兵役,之后将这批士兵船运至基隆,日军内部称之为台南第二联队。首批入伍台民担任日军体制内最低阶的军属,也就是军夫(民夫),专门负责养牛、种菜、搬运物资、弹药等杂役。日军并不让他们接触枪械武器,就怕军夫亲中反日,反把枪口对准日方。
随着日本攻击东南亚,战线拉长,兵力更显不足,1942年1月16日,台湾总督府开始实施给付薪资的志愿兵制度,只要年满17岁,无重大犯罪,体格合乎标准者,皆可提出申请。
截止1944年底,已经招募台籍士兵约一万七千人。由于日本在台湾推行皇民化运动,因此二战后期入伍的台籍士兵,许多人脑子里都是军国主义思想,以日本为祖国,作战悍不畏死。
1945年初,日本在台正式实施强制性的征兵制,第一批体检45726人,录取22070人,都被要求强制服兵役,但兵员的补充无法挽回战争的颓势。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散落在大陆及东南亚的台籍日本兵和军夫陆续离开战场回到台湾。
1945年10月15日,国军70军107师搭乘美军登陆舰抵达基隆港,时隔50年,中国军队再次踏上宝岛台湾的土地。
抗战结束后,民族矛盾转换为国内矛盾,第二次国共内战爆发,国军在战争中节节败退。1947年,国民政府开始在台招募年轻人从军,只要年满18岁,没有重大残疾就可以参军,通过抓壮丁的方式,共募兵一万五千余人。
1949年,国民政府撤迁来台,此时全台共有军队60余万。随着台海局势的恶化,蒋介石于1950年喊出:“一年准备,两年反攻,三年扫荡,五年成功”的口号,下令征召常备士官,隔年下令征召常备士兵,役期定为两年,民间称之为“充员兵或充员战士”。与此同时,美军于1950年5月1日在台成立军事顾问团,协助国民党政府进行作战、情报及训练工作。来台后的六十万大军来自大陆不同省份,军士官带有不同的乡音,语言沟通不畅,时常需要翻译。此时的台海局势不容乐观,于是军方确立了在本岛征兵积极训练,在外岛部署重兵,作为屏障的基本军略。在外岛布兵十万,马祖五万,澎湖三万。由于集结布防匆忙,军队营舍不足,许多士兵居住在百姓家中,加之国军军风军纪一直不好,因而衍生出许多违法乱纪的问题。为此,1951年起在金门、马祖、澎湖等外岛相继了设立“军中乐园”(亦称特约茶室),为官士兵解决生理需求,所获利润,军方抽三成,侍应生抽七成。1992年最后一家位于马祖东引的怡春园结束营业,也标志着特约茶室走入历史。
1954年8月16日,国民党政府修订《兵役法》,凡男子年满18岁,通过体检后,都必须入伍服役,并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兵种。其中陆军役期两年,海军、空海和海军陆战队役期三年。
凡新入伍士兵,先剃头发、换军服,而后进入新兵训练中心接受两个月的基本军事训练。由于不同的新训中心操练艰苦程度不同,军中也出现了:“泪洒关东桥,血溅卫武营。魂断金六结,命丧车笼埔”的说法。两个月的军训结束之后,进行第二次抽签,决定分发的部队。由于外岛环境艰苦,因而一旦抽中外岛,就被戏称为:“金马奖”(金门、马祖),两年的役期可能只有一次回台的探亲假。
1959年7月,第一次全台大专寒暑期集训正式展开,召集即将大三升大四的学生到户籍所在地的陆军部队报到,接受预备军官的训练,为期12周。由于大专就读学生人数逐年增加,1964年,军方规定台中的成功岭作为统一受训基地,原本12周的训练也缩短为8周。
1960年代,大陆来台的老兵逐渐退役,针对兵员不足的情况,台军决定从1967年1月起,针对1946年以后出生的役男,抽签办理陆军第一特种兵的临时召集,简称:“陆一特”,中签者的役期由两年延长至三年,这也导致了先后有56万人的役期比他人更长,引发役男的不满。1990年代,台军将所有军种的役期改为两年,以减少民怨。
1996年,为了招募兵员,台军更是一度放宽招募限制,原本158公分以下,195公分以上免服兵役,但只要个人愿意,就可进入台军的:“天龙地虎营”。
2000年,台《兵役法》再度修改,军人的服役期由2年改为1年10个月。
2008年更缩短为1年,由此也导致台军战斗力快速下滑,兵员质量大不如前,国民政府来台时的60万大军此时也缩减到27万余人。
2017年,台军决定采取全面募兵,打造“小而精、小而强、小而巧”的专业化部队,1994年之后出生的役男,只需要接受四个月的常备兵役军事训练。台军更是丑闻频传,先后发生洪仲丘事件、雄三飞弹误射事件、士兵虐狗事件等事件。
百年来,台湾的兵役制度历经多次变革,不同时期入伍服役的人部队经验不尽相同。
本文为台湾历史事件系列第四期,往后还会有更多关于台湾地区历史、人物的介绍,欢迎关注网易号:“带你看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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