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东莞阳光网讯 (全媒体记者 蔡先艳)“我是公安局的,你涉及一宗金融案件,请你登录我们的安全账号配合我们的调查……”这是电信诈骗分子常用的伎俩,但就是这种简单的招数,仍让不少人上当受骗。在东莞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职的莫小姐就遭遇了这样的骗局,结果造成公司老板账户上的30多万元资金不翼而飞。公司将莫小姐告上法庭,要求莫小姐赔偿所有损失,那么,这笔钱莫小姐到底该不该赔呢?
90后文员小妹 掌握公司4个U盾
大学毕业后,莫小姐入职了东莞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前台文员,月薪2500元。公司老板吴女士因经常不在公司,就将公司4个U盾交给莫小姐,要求莫小姐帮忙做一些缴纳水电费、公司付款、转账等工作,甚至某些私人经济往来事件也交由莫小姐打理。
转账记录
上了“公安”的网 两个账户内32万多元不翼而飞
2015年8月26日下午16时左右,莫小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电信公司的,说莫小姐公司已经欠费很久了,即日将停机和断网。莫小姐转人工查询得知公司确实已欠费2600多元,由于公司电话和网络是用莫小姐的名字开通的,莫小姐按对方要求转人工服务后,被对方告知已将电话转到了珠海市公安局,并说莫小姐涉嫌一宗金融案件,叫她关掉所有的电子通讯设备,并签订一条保密协议,说要跟她详细交流。刚好此时公司老板吴小姐打电话到公司的另外一台公用电话,让莫小姐转一笔钱到一个客户的账号。莫小姐挂断吴小姐电话后,“公安人员”询问莫小姐,为什么老板要她转钱,老板为什么这么信任她,并给了莫小姐一个网址,要莫小姐登录后共同处理这件事。
莫小姐登录后看到了她的个人信息和涉及的案件信息,对方要莫小姐下载一个安全控件,随后一位姓赵的人要求莫小姐将所有U盾逐一插入电脑查询账户状况。期间,莫小姐输入了其中两个U盾所关联的银行账号和登录密码,并未输入转账密码。
到了下午18时许,公司老板吴小姐打来电话,说她收到银行信息,自己的账户被转出了两万多元现金。随后,莫小姐查询得知,有两个银行账号分别被人转走了23800元和300000元。
转账记录
一审判决文员赔偿10% 双方均不服
2015年8月31日,公司与莫小姐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莫小姐赔偿公司损失3238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已解除;被告莫小姐承担10%赔偿责任,向原告赔偿32380元。
庭审现场
二审开庭 文员是否该全额赔偿成争议焦点
莫小姐与公司都对判决结果不服,均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6月2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在庭上,莫小姐认为,自己只是前台文员,不是专业财务人员,自己从事的支付、转账、汇款等工作只是自己私人给老板帮忙,不应该以专业财务人员的规范来要求自己负责;公司把资金放在老板私人账户,管理不完善,公司也存在过错;按照“先刑后民”的裁判规则,该案所涉刑事案件还未侦破,公司损失有追回的可能,此时也不应该要求自己进行赔偿。
庭审现场
公司则认为,莫小姐随意将公司账号透露给身份不明人员,并登录对方网址进行了相关操作,这才导致账户内资金被骗走,莫小姐没有起到普通公民所需的谨慎注意义务,应该对公司的损失负全责。事发至今已经过去了三年,公安机关的侦查仍无结果,刑事侦查何时终结,能否追回被害人损失尚不得而知,因此本案不适应“先刑后民”规则。
法院归纳本案焦点为:莫小姐到底是否应该向公司赔偿323800元?法院将择日宣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