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上好呀,新闻君知道不少朋友都非常关心江东新区动迁工作。这不一大早,君就给大家送来了最新消息▼
海口6月20日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暨江东新区动迁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做好江东新区动迁工作,为新区建设营造一个良好开端。
专题会重点
江东新区在动迁过程中,要坚持“依法、阳光、和谐、效率”四大征收原则,严守法律和政策底线,依法依规实施征收,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统一补偿办法和标准,统一口径执行政策,决不能出现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循私舞弊等违法违纪现象;要坚持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将征收方案、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进行公开。
会议要求
在江东新区动迁过程中,要将征收与安置统筹考虑,既要保护群众的征收利益,又要妥善解决好群众今后的生产生活问题,尤其是要拿出最好的地段建设安置区,抓好就业、教育、医疗、休闲等配套服务。与此同时,江东新区动迁指挥部要加强对征收工作的督导和协调,推动征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海口国土、规划、住建、房屋征收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征收效率。
看完了江东新区动迁工作的消息,我们来关注几条和教育有关的消息▼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当中。6月20日,省教育厅印发《2020年拟在海南省招生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明确严禁学校通过提供固定组合“套餐”的办法,剥夺学生对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的自主选择权。
根据《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各高中从2017级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2020年起,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3科成绩构成。
计入高考总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能力、学习兴趣、职业发展规划和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行选择确定。
各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提出1门、2门、3门选考科目要求或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学校专业要求的方可报考。
如:哲学类的哲学专业:A高校提出选考科目要求为“政治”1门科目,则考生选考的3个科目中须有“政治”科目方可报考;B高校提出选考科目要求为“政治”“历史”2门科目并要求“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则考生选考的3个科目中须有“政治”“历史”2门科目方可报考;C高校提出选考科目要求为“政治”“历史”2科并要求“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则考生选考的3个科目中有“政治”或“历史”1门科目即可报考;D高校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考任意3科均可报考。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及时做好2017级高一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对2020年拟在海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的专业设置、科目选择要求以及各专业的录取机会等全面了解。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科学指导学生选课走班。选课走班工作要坚持学生自主原则。要指导学生科学认识自己的志向、兴趣、特长、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科学选择科目。在学生自主选科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开设科目组合,满足学生的选科学习需求。严禁学校通过提供固定组合“套餐”的办法剥夺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省教育厅强调,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选课走班工作的指导,引导学校转变观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结合自身资源条件,积极落实好高考综合改革的各项要求,要加大监管,畅通监管举报渠道,对不合理限制学生课程自主选择权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依托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信息化平台,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择学习科目,进行选课走班、编排功课、走班教师管理等教育教学管理,以信息化手段助推高考综合改革。
2020年拟在海南省招生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查看。该厅同时提醒,因部分高校尚不能确定2020年在海南省招生的具体专业,所以暂时报送了本校的全部本科专业目录。由于高校的院系及专业设置可能调整变化,2020年在海南省招生高校和招生专业以当年实际公布计划为准。
2018年我省普通高中实验技能操作考查将于6月下旬进行。考查结果将作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之一,为高校招生提供参考标准。
此次考查对象为选择在2018年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我省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考查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技能操作考查时间均为20分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的技能操作考查时间分别为60分钟。
省教育厅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实验技能操作考查的要求,认真准备考查试题卷和考查记录表,布置考场和准备实验器材。个别学校因仪器设备不足、场地缺乏、教师人手不够等原因不能独立组织考查的,由市县(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实验考查管理,安排有关人员加强巡视,了解并指导学校做好考查工作,确保考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户籍和学籍在不同市县该如何填报志愿?如果填报志愿不准没被录取,是否有修改志愿的机会?往届生该如何填志愿?海口市教育局提醒中考生填报志愿10大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具有海口本市户籍,但不在海口市就读和考试的考生,填报了海口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志愿和海南中学等学校定向分配到海口市计划志愿的,必须在7月7日—14日向海口市中招办提交户口簿进行复查。未提供或提供的户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口市中招办有权取消其相应的填报志愿资格。
2、三沙市户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等方面可以视学籍地为户籍所在地,享受相应户籍地考生的待遇。
3、户籍不在海口本市,但在海口市应届初中毕业的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视为海口户籍考生,享受相应待遇,但不能享受1001海南中学分配到海口的指标计划。注意:若填报第一批次的1001海南中学,享受的是海南中学分配给外省户籍的计划(12个)。
4、外国籍考生可以填报具有接收资格的学校(7所):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侨中(中美合作实验班、中英国际班以及“非海口户籍海口学籍”的单列计划)、海师附中、海口景山学校、海南枫叶国际学校、海口中学、海口昌茂花园学校。
5、户籍和学籍在不同市县的,可选择户籍地或学籍地填报志愿(二选一)。
选择海口学籍地填报志愿的:有海口市初中学籍且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非海口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选择海口学籍地填报志愿的,可报考海口市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5%的公费生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8%的公费生。实行单独划线,录取分数不低于海口市户籍考生的录取分数线。但不能填报海南中学、海南侨中(分解到除海口外的各市县的计划)。
选择户籍地填报志愿的,按户籍所在市县考生管理。
6、往届生可以填报的志愿:在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报考第三批次学校、民办学校批次的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其它由考生关注录取学校的要求。
7、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考生的学籍、户籍、应往届不限。
8、中职试点班。“3+2”试点班要求考生具有本省学籍且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9、在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各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有学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可以视为具有学校所在地的市县的学籍。
10、特别提醒:
(1)第一批次第一段(A段)录取后,7月28日—29日12:00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即:考生在本次修改志愿时间内只能修改第一批次志愿,其他批次志愿不能修改。
(2)第一批次第二段(B段)录取时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
(3)第一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在第二段(B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指标到校志愿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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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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