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借住老乡出租房,但在出租房内使用热水器发生触电事故身亡,死者袁某的父母遂将房屋的所有权人张某,出租人杨某,热水器生产厂家以及老乡陈某一同告上法庭。茶山法庭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之后经过数次现场勘察,最终案件于5月16号结案,一起去看看结果如何。
2017年5月,袁某从梅州来到东莞,借住在老乡陈某位于茶山镇的出租屋内。6月的某天,袁某在出租屋内使用热水器洗澡时,发生触电,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袁某的父母认为是热水器漏电以及出租屋内的漏电保护装置在漏电时没能启动,导致儿子死亡,所以将出租屋的所有权人张某、出租人杨某、热水器生产厂家、以及老乡陈某一同告上法庭,诉请死亡赔偿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医院抢救费等共计52万多元。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江林:“原告认为本案任何一个被告,如果完全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受害者)袁某均有可能不会发生今日的惨剧,因此各被告应当对原告的诉请承担共同责任。”
经过庭审,四名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并出示证据;随后,进入质证和辩论环节。法官认为,案件存在一定复杂性,宣布休庭并择日到事故现场查看,厘清事实。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 江涛:“(审判的)难点就在于死者死亡的原因是电击,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解释电从何来,这是第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第二个如果这个案件是侵权案件,那就存在谁的过错问题,由于当事人多,我们还要判断这诸多当事人中谁存在过错,谁的过错责任更大。”
历经半年多时间,数次现场勘察,三次庭审,最终各方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于5月16号调解结案。法官们尽心尽责的调查、苦口婆心的协助调解,不断促进案件发展,努力给每一位关注案件发展的人一个满意的交待。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 江涛:“因为像这类案件,对事故现场的考察更有利于确认法官的内心确认,看我的判断是否更接近客观事实,所以说我们想努力让每一个案件让人心服口服。”
记者 李绰芝 陈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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