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当事人必须服从,这是法律规定,更是天经地义。如果对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察有侮辱打骂行为的,可能会因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
按说这不是什么难以明白的事儿。脑子清醒的都会心里有数。
但偏偏这世上总有个别人要以身试法。
日前,葫芦岛南票区的刘某,就上演了一出妨害警察执行公务的“戏”。当然,结局自然是“进去了”。
先说说这个刘某是咋回事儿吧。
刘某几年前与前妻杨某离婚了。孩子三岁,判给杨某抚养。但刘某总想孩子,总想看看孩子。这也正常,毕竟自己骨肉,虽然离婚了,但孩子是自己的,没错。
但错就错在,孩子已经判给前妻了,他非要把孩子带走,你说这人家杨某能干吗?
这个事儿发生在4月19日。
那天,刘某在镇附近公路上见到杨某和朋友带着孩子,上去就像把孩子带走。为此,双方就发生了冲突。前期杨某和朋友就想开车离开,但这个刘某来了浑劲,拦住车辆不让走,并持刀把车前挡风玻璃砸碎,司机一侧玻璃砸碎,车身还砸了几个坑。
见此情景,杨某一方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南票公安分局暖池塘派出所所长李作仁立即带领副所长王宝成、民警王刚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依法对刘某进行询问盘查。盘查时,民警依法打开了执法记录仪。
民警在对刘某依法进行询问时,刘某拒不配合,情绪异常激动,且有人身攻击倾向。刘某手中有刀,担心伤害到杨某,李作仁见状上前制止,并依法出示警官证。可警方的这个举动并没有震慑住刘某,相反刘某仍然拒不配合,还将李作仁的警官证一把抢过来,扔上附近民房屋顶,又用拳头击打李作仁胸部。这时,李作仁下意识地用左手阻挡,不料造成左手指挫伤。
依法盘查过程中,民警一直打开执法记录仪,刘某看到后将记录仪打掉在地,民警将记录仪捡起来拿在手中,刘某还去抢记录仪不让录像。
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刘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将刘某带离现场过程中,他仍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搡、殴打。见李作仁背着枪,刘某还说了句“你敢用枪打我吗?我认识你了”来威胁民警。
将刘某带回后,李作仁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南票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沈连春高度重视此案,责成由副局长凌玉志组成临时专案小组,刑侦大队教导员杨铭带领刑侦民警办理此案。
经讯问,刘某对其暴力抗法和辱警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20日,局长沈连春、副局长刘伟来看望慰问在一线执法过程中受辱受伤的李作仁,并为其送来慰问金。
看看,就这么个简单的事儿,结果刘某因为妨害公务被刑拘了。等待他的,恐怕是牢狱之灾吧。
这个事儿,民警依法处置没毛病,局领导为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担当,值得肯定。
当然,在这个执法过程中,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民警还是没有放开手脚。因为对于这样一个持刀暴力毁坏公私财物,殴打谩骂威胁民警执法者,现场的处置应该更加果断一些。说白了,就应该强力制服。试想一下,如果这个刘某持刀实施暴力,民警如果因此受伤或者有更严重的后果,那简直不敢想象。
所以,对于胆敢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公务的,警察必须敢于亮剑,果断处置,防止出现意外,甚至流血牺牲。
希望基层战友在出警处警中,一个是要有防护意识,必要的装备必须带齐。另外就是要依法、冷静、果断,不能偏软偏弱,让那些违法甚至涉嫌犯罪者有机可乘。
来源: 显微镜Sir(根据葫芦岛晚报微信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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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警营,为基层民警发声义不容辞。
后台回复: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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