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身着迷彩裤、脚穿军绿色胶鞋,驾驶悬挂民用牌照的越野车,称自己是“现役军人”遇到急事需要“借钱”的吗?日前,成都高新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这起冒充军人,以抵押劣质望远镜、指南针进行“借钱”的犯罪嫌疑人崔某、侯某提起公诉。
2017年年初,犯罪嫌疑人崔某、侯某为图财,驾驶车牌为“辽A7PK79”的黑色起亚越野车从辽宁省出发,到达成都,并廉价“批发”了大量仿冒军用望远镜、指南针。二人身着迷彩裤、脚穿军绿色胶鞋,在成都多个主城区流窜作案,谎称自己是现役军人、家中遇到急事,用从部门仓库中拿到的望远镜、指南针作抵押,向被害人“借钱”,每次“借钱”金额从1000元到6000元不等,并承诺还款。但作案成功后,崔某、侯某便在手机通讯及微信联系人中,迅速将被害人“拉黑”。
2017年6月21日13时许,崔某、侯某再次以同样方式在成都高新区一广场附近的路边向被害人何某某行骗时,被警察挡获。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崔某、侯某以上述作案手段,诈骗被害人人数达38人,诈骗数额合计106200元。
高新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侯某、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军人,以抵押劣质望远镜、指南针进行“借钱”,诈骗多名不特定社会群众,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6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遂将该二人起诉至成都高新区法院。近日,高新区法院判决被告人侯某诈骗罪,判处刑罚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7000元;被告人崔某犯诈骗罪,判处刑罚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7000元。没收涉案望远镜、指南针及作案车辆,并退赔被害人相应损失。
该案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的作案手法漏洞百出:首先,二人驾驶的作案车辆是悬挂民用牌照——“辽A7PK79”的黑色起亚越野车,与二人谎称系“现役军人”自相矛盾。其次,崔某、侯某并无军人证件,只是穿了迷彩裤、军绿色胶鞋,而这些物品在许多劳保品店均可购得。最后,崔某、侯某编造的从部门仓库取得大量军用望远镜、指南针,也并不可信。
“本案中,众多被害人之所以上当,主要原因是对崔某、侯某编造的虚假事实,没有提高警惕、思想麻痹大意。同时,也需要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的是,如在街头路边遇到类似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及时报案,更不要因为觉得有‘抵押物’在手,就轻易将钱款借给违法犯罪嫌疑人。”承办检察官表示。
高检宣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赵瑜
编辑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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