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出现了各式各样的人物。今天笔者要介绍的是一位皇帝的下舅子,堪称恶魔,竟以吃人为乐。
王继勋,庆州华池人,彰德军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王皇后胞弟。有关王继勋的记载在《宋史·王继传》中,王继勋生性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女作奴仆,稍有不如意,就把她们杀死,烹食其肉,“专以脔割,奴婢为乐”。
乾德四年(967年),王继勋因为为非作歹,受到部下的控告。被解除兵权后,王继勋很失落,又无处发泄,于是“专以脔割奴婢为乐,前后多被害”。脔割,类似凌迟,即将活人身上的肉割成一片一片的,非常残忍,非常血腥。当然,王继勋知道自己滥用私刑触犯国法,一旦声张出去,后果很严重,便将那些受刑之人锁进一间破房子内,以防走漏消息。一天,大雨淋坏了房墙,“群婢突出,守国门诉冤”,引起了群体上访事件,并告发了王继勋的恶行。
赵匡胤听后大惊,作出判决,削夺官爵,收回他的府邸,放逐到登州。随后,不知道是无人揭发还是真的改邪归正,史料没有他这几年的暴行记载。
开宝三年(970年),王继勋奉命分司西京,成为洛阳的最高长官,权力很大。到任之后,其残暴本性暴露无疑,“继勋残暴愈甚,强市民家子女备给使,小不如意,即杀食之,而棺其骨弃野外”。王继勋变成了吃人的恶魔!但他是皇帝的小舅子,谁敢告啊,再说告了也没有用,人家不是还加官进爵,活得好好的吗?鉴于此,“女侩及鬻棺者出入其门不绝”,人贩子和棺材铺老板成了王继勋府中的常客,一时间门庭若市,老百姓则敢怒不敢言。
这样一直持续到赵匡胤驾崩,其弟赵光义即位,百姓实在忍无可忍有联名告了王继勋。赵光义跟王继勋没交情,比较从容下手,于是派人缉捕了王继勋。那么,王继勋一共杀害并吃掉多少女人呢?据他交代,“继自开宝六年(973年)四月至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二月,手所杀婢百余人”。977年,王继勋被赵光义斩杀于洛阳。
如果不是赵光义即位,又会有多少人惨死成为他的口中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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