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华大地几千年的历史文明至今,经历了诸多风雨,鼎盛衰落,起起伏伏,依然屹立在东方,然而元朝的建立使中华文明落后一千年,差点使华夏文明消失。元朝虽然是中国历史上版图最大的朝代,但是蒙古民族毕竟在当时属于文明尚未开化。
大元建立以后,中华文明产生了中断,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倒退。
倒退一:肉刑恢复
肉刑,指施加于罪犯或犯过者的肉体的惩罚。
广义而言,指括黥(刺面并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割势)、大辟(即死刑)等五种刑罚,夏商周成为国家常刑,有三典五刑之说。
公元前167年,汉文帝下诏废除肉刑,宋代承五代之旧,仅仅保留刺面之刑。
元朝则则将肉刑入律,如“盗牛马者劓”。至于凌迟等酷刑,在宋代极少应用,元朝则正式编入法典,开始泛滥化。
倒退二:设立“海禁”
宋朝航海业、造船业成绩突出,海外贸易发达,和南太平洋、中东、非洲、欧洲等地区50多个国家通商,在广州、临安、嘉兴等地设立市舶司专门管理海外贸易,泉州更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大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
元廷统治中国不足百年,却先后实行过四次“海禁”,“海禁”期间,商民不准出海贸易:“禁私贩海者,拘其先所蓄宝货,官买之。匿者,许告,没其财,半给告者”;海外商贸只能由官府出资的“官本船”垄断。
倒退三:重现“宵禁”
"宵"是夜晚,"禁"是禁止,宵禁就是禁止夜间的活动。
宋朝“宵禁”制瓦解,出现了繁华的夜市,开启了全日制的中国。宋朝的首都开封和杭州,则是不夜之城,夜市未了,早市开场,间有鬼市,甚至还有跳蚤市场。
元代恢复了“宵禁”,入夜之后,禁钟响起,即不准居民出行、饮宴、点灯,如有某家灯火未熄,则留符记于门,翌晨传屋主于法官所讯之,若无词可藉,则处罚。
若在夜间禁时以后,有人行街中,则加以拘捕,翌晨送至法庭。
倒退四:推行“匠籍制”
宋朝的官营手工业多实行“和雇制”与“差雇制”,“和雇”是指从劳动力市场上招聘工匠,政府与工匠是雇佣关系;“差雇”则带有强调征调性质,但政府还是需要按市场价向工匠支付工钱。
元朝却将全国工匠编入匠籍,强制他们以无偿服役的方式到官营手工场劳动。
倒退五:“人殉制”死灰复燃
人殉是一种远古的野蛮蒙昧风俗,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奴隶制时代。在汉代以来的中原王朝已经基本消失,但是在契丹、女真等草原部族还存在着人殉之俗。
《元史》载朝廷鼓励殉葬,元明清二代,人殉这一罪孽邪恶的制度却死灰复燃,又流行了近七百年。
此外,元朝大量“驱口”(奴隶)极其普遍的存在,在开设的“人市”可以任意买卖驱口,杀一个“驱口”与私宰牛马的刑罚几乎相等。
所以,元朝不是封建社会而是奴隶社会,大元王朝,顺带着明清导致了中华文明落后一千年。也差点毁了我华夏悠悠几千年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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