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巡者”平台由深港海事安保公司运营,专注海外资讯、海外利益、海外投资、海外安保。“四海巡者”护你看世界
美国打响中美商贸新年第一枪:超导公司在美起诉华锐风电剽窃涡轮技术
华锐风电被指控剽窃美超导公司技术
近年来官司缠身、风波不断的中国最大风力发电机制造商华锐风电,被指控剽窃美公司技术,面临美国联邦诉讼,近日将在美国开庭。
打响中美贸易新年第一枪
据《华尔街日报》1月6日上午7时报道称,美国马萨诸塞州一家著名清洁能源公司——美国超导公司(American Superconductor,AMSC)称华锐风电窃取了其涡轮软件源代码,使得美国超导公司生意锐减。对华锐风电窃取技术的指控诉讼,将于1月8日在威斯康星州开庭,这一案件将成为美国和中国之间知识产权大战的判例案件。
图片源自《华尔街日报》截图,版权属原作者所有
据报道称,若罪名成立,华锐风电最高可面临48亿美元罚单,但华锐风电对此予以否认。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前主席詹姆斯·普利(James Pooley)称,华锐风电案或将催化中美在贸易和知识产权方面本已相当紧张的关係,引起政治层面的关注。
据悉,一旦美国超导在美国胜诉, 该公司将会获得机会打赢其诉求十二亿美元赔偿的另外几项民事诉讼。
在威斯康星法庭断案之前,美国超导公司婉拒做出任何评论。但是,该公司高管丹·马克甘曾说过指控华锐风电的证据非常充足。
据悉,华锐风电在中国的新闻代表和在美国的律师都拒绝发表评论。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该公司官网称: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558)是中国第一家自主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适应全球不同风资源和环境条件的大型陆地、海上和潮间带风电机组的专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市场排名第二。
华锐风电拥有强大的设计开发团队,涵盖了空气动力学、仿真分析、机械、液压、电气、自动控制、软件开发、风资源评估等相关专业,自主开发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适合各种风况和环境条件的1.5MW、2MW、3MW、5MW和6MW系列风力发电机组。
华锐风电先后为西班牙、意大利、瑞典、土耳其、美国、巴西、南非等8个国家15个风电项目提供风机180台,累计并网发电项目363MW。
美国超导公司
美国超导公司(American Superconductor,简称AMSC)是领先的能源技术公司,可编程的电力电子模块和高温超导(HTS)线材是它的两项专利技术。成立于1987年,总部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德文斯市。
图片为美国超导公司官网截图
超导公司是美国清洁能源领域的企业,是全球领先的高温超导线材和大型旋转超导机械的生产厂商,也是动态无功电网稳定产品最主要的供应商。2007年9月,超导公司在中国成立了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专门生产用于风力发电机组的电控系统和电网无功补偿系统。
华锐超导纠纷由来已久 1 原因
2011年4月5日,美国超导公司(AMErican Superconductor)发布公告称,3月31日,其最大的客户华锐风电拒收了该公司货物(1.5兆瓦和3兆瓦风机核心电控组件)。同时华锐风电还将对部分合同延期付款,这些合同大约价值5600万美元。由此,这两家之前有过良好合作的企业的战略伙伴关系开始出现裂痕。
然而此后在长达五个月的协商中,美国超导似乎并未给出应有的诚意与尊重,均未就相关纠纷达成和解。
华锐风电副总裁陶刚表示,美国超导主要向华锐风电提供过PM1000和PM3000 变频器两大类核心部件产品。双方商务合同中明确表示产品需符合低电压穿越要求,但美国超导所提供的变频器不能通过中国电科院的低电压穿越测试。
2 诉讼风波
2011年9月16日,美国超导公司接受北极星风力发电网采访时称,华锐风电非法获得并使用了其关键技术,已经侵犯其知识产权,超导公司在中国的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以侵犯其知识产权为由已在中国向华锐风电提起刑事和民事诉讼。
图为北极星风力发电网截图
但超导的上述指责,遭到了华锐风电的否认。华锐风电高级副总裁陶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超导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和中国电网的并网要求,华锐风电从2011年4月开始暂停了对超导的付款和收货工作。陶刚还否认了侵犯超导知识产权的说法,并明确表示将积极应诉,捍卫其“在行业具有领先地位的自主知识产权”。
2011年11月17日,针对超导公司提起的民事和刑事诉讼,此前曾试图“息事宁人”的华锐风电正在开始反击。
2012年2月4日华锐风电公告称,2月2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起诉。”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不服该裁定,上诉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2 年 4 月 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原告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裁定。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后向最海南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013 年1 月 9 日,海南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裁定的执行。
2014 年 2 月20 日,海南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撤销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该案由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5 年 6 月 5 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2015 年 7 月 1 日,苏州超导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并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
3 结果
截至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无裁决结果。
可2018年1月6日,美国超导又在美国控诉华锐风电窃取其技术,并提起诉讼,1月8日在威斯康星州开庭。
穿插一桩商业间谍案
经过调查,美国超导在奥地利的雇员德扬·卡拉巴塞韦克盗窃和复制美国超导的技术,换取华锐风电的170万美元酬金。之后,卡拉巴塞韦克向奥地利法庭认罪,他窃取了美国超导公司部分超导公司电控系统的“C12 1.4.3”代码,以帮助华锐在1.5兆瓦风机上加装低压穿越功能(LVRT),满足草拟中的中国新电网接入标准。他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赔偿美国超导公司20万欧元,入狱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图为雇员德扬·卡拉巴塞韦克
1 华锐风电2名高管和一名超导公司雇员涉嫌此事
据媒体消息,在发布到大陪审团起诉书中,美国当局称,华锐风电2011年盗窃属于超导公司的专有软件和技术细节。美国司法部表示,华锐风电和该公司两位高管以及一位超导公司前员工合谋获取受版权保障的信息,在没有向超导公司进行支付的情况下将这些信息用于华锐风电的涡轮机系统。使用美国超导公司软件的涡轮机之后销售到美国并且在马萨诸塞州安装使用。
美国超导公司还称,起诉书中提到的两名华锐风电高管是36岁的华锐风电研发部副主任SuLiying(苏丽营,音译)和33岁的技术经理ZhaoHaichun(赵海春,音译)。超导公司要求当时的奥巴马政府和国会重新评估美国与中国之间的贸易关系。
针对于此案件案情,来自媒体的消息显示,电子邮件以及Skype聊天记录显示,两位华锐风电高管SuLiying(苏丽营,音译)和ZhaoHaichun(赵海春,音译)和2011年在奥地利为美国超导工作的卡拉巴塞韦克讨论软件及涡轮机测试。卡拉巴塞韦克在Skype的聊天中向SuLiying表示:“如果你成功了,华锐风电可以脱离美国超导。”SuLiying回复称:“我需要你的大力帮助。哈哈。”
威斯康辛州检察官John Vaudreuil表示:“本起诉状描述的是一宗由国际被告向美国企业实施的精心策划的违法行为。”
超导公司首席执行官丹尼尔·P·麦加恩称,华锐风电不仅公然无视知识产权,还藐视国际贸易法。
但是,华锐风电之前已经否认违反与美国超导公司的合同或者侵犯其知识产权。
2 超导公司先后在中美两国起诉该3人
2011年12月29日,美国超导公司以侵害技术秘密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华锐风电及超导公司 3 名员工,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令该3名员工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约2.9亿 元、赔偿原告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费用 186000 元以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图为北极星风力发电网截图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将本案交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因华锐风电与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在相关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华锐风电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超导公司申请。
后超导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超导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5 年 5 月,超导公司申请变更诉讼为:判令确认公司及公司 3名员工侵害原告商业秘密、赔偿原告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费用人民币186000 元。
2015 年 6 月 15 日,超导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撤回起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对公司及公司 3 名员工的起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据《纽约时报》报道称,此前,2013年6月27日,美国超导公司又在美国起诉华锐风电,称其两名主管和一名超导公司的雇员合谋,窃取了美国超导的电流控制软件这一商业机密。
图片源自美国FBI官网截图,版权属原作者所有
美国当局称,华锐风电窃取商业机密的行为,给美国超导带来了8亿美元的损失。据悉,当时两家公司的股价双双狂跌,半年多超导下降了84%。华锐风电下降了70%以上。
同时进行的合同纠纷仲裁案
2011 年 9 月 16 日,美国超导公司还称,其已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华锐公司支付应付货款,并继续履行已签合同。这些合同涉及风机的核心电气零部件。
图为北极星风力发电网截图
2011年9月19日,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就与华锐风电签署的相关采购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
2011年10月12日,面对仲裁事件,华锐风电提出反请求,请求仲裁庭驳回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并裁决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赔偿华锐风电因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总计7990.5万元。10月20日华锐风电又将索赔金额提高到10亿元,并宣称该请求已获得正式受理。
2012年1月8日,据北极星风力发电网称,持续半年之久的华锐风电与美国超导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将于当日在北京市仲裁委仲裁。
2012年1月9日,原定于1月8日仲裁的“华锐风电与美国超导公司合同纠纷案”将延期开庭。
2012 年 2 月 27 日,华锐风电与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采购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的仲裁已获得正式受理。
2012年3月8日,华锐风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针对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书》,该申请已经获得正式受理,这是华锐风电在与美国超导的纠纷中,首次主动提起新的仲裁申请。
截至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无裁决结果。
超导再提华锐风电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诉讼
2005年,美恩超导公司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起诉称:华能海南公司与大连国通公司使用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了美恩超导公司享有专有使用权的软件代码并进行非法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软件在风机上复制、安装及使用的行为侵害了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华能海南公司与大连国通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247565元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27000元。并申请追加华锐风电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2005年1月12日,一审法院受理了美恩超导公司起诉华能海南发电服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能海南公司)、大连国通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
2008年,一审法院裁定驳回美恩超导公司的起诉。
美恩超导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裁定维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
2011 年 10 月 21 日,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再次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起诉华锐风电,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约3780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华锐风电在收到北京市一中院的诉讼通知之后向该法院提起了管辖权异议,要求本案纠纷应按照仲裁条款的约定通过仲裁加以解决,法院不享有管辖权。
2012年2月9日,北京一中院裁定驳回华锐风电的管辖权异议。
华锐风电不服一审裁定,于2012年2月22日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2年4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苏州美恩超导公司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苏州美恩超导公司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北京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由其提审该案,再审期间原裁定中止执行。
2013年5月29日,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2014 年 2 月 20 日,北京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
2015 年 4 月 23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5 年 5 月 21 日,苏州超导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截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无裁决结果。
近年频频出现中国公民和企业牵涉窃取美国商业秘密案件
2010 年10月,前陶氏益农公司研究员Kexue Huang因向中国提供与种子相关的技术秘密而被判处七年以上监禁。
2010年11月,前福特汽车公司工程师Xiangdong Yu因将福特技术秘密资料提交给中国企业而被判处六年监禁。
2012年1月,前赛诺菲-安万特药剂师Yuan Li因向一家中国化学品公司的美国分公司出售了赛诺菲-安万特的商业秘密而被判刑。
2012年8月,前摩托罗拉公司工程师Hanjuan Jin因向一家中国企业提供摩托罗拉技术秘密而被判刑。
2012年11月,前通用汽车工程师Shanshan Du和其丈夫Yu Qin因向一家中国汽车制造商提供混合动力技术秘密而被判刑。
2013年华锐风电被牵扯进美国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也引起广泛关注。在华锐风电案中,华锐风电美国子公司及其两名中国高管被指控因窃取美国AMSC公司的技术秘密而构成犯罪,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为何中国企业频频牵涉窃取美国商业秘密案件
首先,根本原因在于中美企业竞争格局开始发生变化。因为中国企业在美国(甚至是全球)市场与美国企业形成了直接竞争,并且部分中国企业已经取得或者正在取得市场上的竞争优势。美国企业过去和现在在美国市场及全球市场利用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知识产权赚取了高额利润。但我国通过几十年的持续大规模高等教育,加大研发投入,部分企业已经形成了一批价值很高的自主知识产权。当中国企业利用自己的成本优势在美国甚至是全球市场打破美国企业的技术垄断后,必然引起美国企业的强力反击。
其次,直接原因在于美国企业希望利用主场优势打压中国企业。美国政府可以通过大量的宣传,妖魔化中国企业,在美国内营造了一种中国企业侵犯其商业秘密的氛围,从而打压中国企业,使得美国陪审团与法官对中国企业存在偏见,这必然使中国企业在美面临诉讼时处于劣势。
最后,潜在原因在于中国企业未充分防范在美国被起诉的风险。有些中国企业在自主研发过程中,没有很好的研发记录;或者在聘用技术人员时,未充分考虑被人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的风险,事先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对于准备开拓或者已经经营美国市场的企业来说,一定要熟悉了解在美商业秘密案件的程序和风险,做好人力和物力方面的安排,以提前防范和控制风险。
(本文部分内容综合整理自北极星风力发电网新闻及知识产权日报的内容)
——————end——————
欢迎关注四海巡者微信公众号,长按下方二维码即可关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