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浮山县: 安监局监管形同虚设 安全事故瞒报持续不断
国务院曾多次严重声明,严肃查处瞒报事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然而,在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对多起安全生产事故瞒报问题视而不见。
然而,本网接到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群众反映,称浮山县境内近一年来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涉嫌瞒报,监管部门视而不见。据了解,2016年9月8号,浮山县南畔东沟铁矿朝阳矿二号口发生矿车挤死矿工一名,死者蔡成森,男49岁,东张乡酸枣沟村民,身份证号,1426291968....2510瞒报事故。
2017年4月8号,县城内南城西路居民住宅爆炸事件发生,造成九死六伤。
2017年7月7日左右,翟底沟老潘矿装载机碰到高压线导致司机死亡,东张村人 死者孙江波,32岁,小名三娃,瞒报事故。
2017年7月9号,张庄乡东张村人,在小根矿下,矿斗脱钩导致一人死亡,死者王德忠48岁赔偿180万,瞒报事故。
据悉,浮山县境内有丰富的铁矿资源,为了私利,多数铁矿都没有安全生产手续,但也在非法生产,由于非法生产技术的落后,和职能部门的监管失职,官商勾结的严重现象,在浮山发生矿难成了常态化,安监局见多不怪,企业不上报,他们不查处,这种严重的不作为的行为,损失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甚至这里的百姓并没有把生产事故和安监局牵扯到一起,都以为发生事故死了人,老板说了算,赔赔钱就处理了。由于安全监管部门的失职,让非法开采铁矿的老板们,越加猖狂的非法开采。
国家安监总局,不断向全国发出事故警示信息,要求各地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所有瞒报事故行为严肃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近日,国家安监局局长杨焕宁同志,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贪污受贿,政权期间不作为,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被撤职严查。那么在山西浮山县安监局,是不是和黑铁矿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不调查不查处不处罚,让违法企业非法生产,让犯罪人员逍遥法外。
我国相关安全法规明确规定: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的“情节严重”: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在浮山县近一年时间里,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不可置否,在此本网希望浮山县安监局能够以身作则,严格监管辖区铁矿,对无手续非法开采生产的铁矿,依据法律不徇私情的严肃查处,对于事故瞒报的企业加大处罚惩治力度,问责监管失职人员的责任监管问题,依法查办违法生产主要人员。
对此,本网将此事反映到了浮山县安监局,然而,截止发稿前未收到任何回复。本网将予以继续关注。
来源: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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