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听到这么一个故事,说得是一个快要临盆的孕妈为了让自己的宝宝拥有美国国籍,坚持在飞往美国的领空中分娩,最后险些遇难,终于在医生的帮助下成功分娩出一个5斤8两重的男孩。于是这个男孩就自动获得了美国国籍,成为了美国人。所以咱们今天要讨论的话题是:在航班上生的孩子,国籍到底要怎么算?
一般而言,在定国籍的问题上,国际上是遵循两个原则的:即地缘国系统以及血缘国系统。
地缘国系统的意思是:只要在这个国家的领土以及以上的领空出生,那么宝宝就可以直接获得该国国籍。除了上面所说的美国之外,还有英国等国家遵循这个原则;血缘国系统的意思是:宝宝的国籍只能在父母双方的国籍之中进行选择,到达这些国家的领土以及领空并没有任何意义。咱们中国,日本,德国等地是遵循这个原则的。
说起来简单,但是这个问题还会因为很多小的细节不同而得到不同的答案,是真正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现在就让我选择最常见的4种情况来与大家讨论一下具体解决方案吧。
1.如果孕妇分娩出宝宝时航班所处的领空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的领空,那么宝宝就应当直接遵循血缘国系统定国籍,也就是说,父母是什么国籍,宝宝就可以在这其中选择一个国籍做自己的国籍。这个很好理解,总不能就因为生孩子的时间不对,就让孩子没国籍吧。
2.如果孕妇分娩出宝宝时航班正处于血缘国领空,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不拥有该国国籍,但是有该国的长居或者是永居身份证,那么孩子除了可以在父母的国籍中进行选择,还可以获得该国国籍。也就是说,如果一对美国夫妇把孩子生在了中国的领土上,如果这对美国夫妇没有中国的长居证明,那孩子就是美国人,如果这对美国夫妇其中任何一方有中国的长居证明,那孩子就可以获得中国国籍。这样的方式可比外国人直接拿中国国籍方便多了——咱们中国的国籍在世界上是出了名的难拿。
3.如果孕妇分娩出宝宝时宝宝在地缘国领空或者是领土,那这个孩子就直接算是该国人了。上文中的宝妈就是这样让自己宝宝变成美国人的。如果父母并不愿意自己孩子成为这个国家的人呢?那也简单,父母可以直接放弃宝宝已经取得的国籍,让宝宝在父母双方的国籍中进行选择。
4.如果孩子的出生国家以及孩子父母的国家使用体系不一样怎么办呢?一般是优先考虑孩子出生国所遵循的原则与法律。
如果孩子真的出生在航班上,那么基本上就是以上这四种情况。当然啦,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现在几乎没有哪一个国家肯让快临盆的孕妈上飞机。。。。。。上面那个故事确实是真的,但是应当是很久之前出现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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