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公开宣判柳州市人民政府原秘书长沈震受贿一案,对沈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6年,沈震利用担任柳州市柳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柳州市委副秘书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柳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53万元。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沈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沈震在提起公诉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退缴部分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法制网 马艳 成垚军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