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曾经火得无法无天,可是盗墓这件事,并不是法律允许的事。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公安局14日对外公布,盗掘纪山古墓葬案、中国第一古尸案嫌犯李宜海潜逃23年后被抓获归案,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994年春节前后,湖北省荆门市四方乡郭店村文保员前往四方派出所报案称,郭店村一座特大古墓(后定为“郭家岗一号古墓”)被盗掘。当警察去到的时候,纪山古墓群“郭家岗一号墓”中的文物已经被盗墓贼洗劫一空,并对一具千年战国女尸进行扯头发、拖行、丢弃等疯狂毁尸的行为。
很快,就有人将举报材料贴到了派出所门口,上面举报了十多个挖墓的人。
(作案的通讯工具大哥大)
女尸被转移藏匿39天后,终被民警找到。
古尸被清理出来前后图
据悉,该尸属战国时期保存下来的一具女性尸体,尸长1.62米,距今已有2300余年。该尸虽然在出土过程中历经磨难,多部位受损,但仍奇迹般地没有腐烂,而且肌肤仍有弹性,四肢仍能弯曲,是迄今我国所发现外形、皮肤、骨骼均保存完整的最早的一具古尸,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
除了女尸体被找回,还有20多件珍贵文物。此案成为轰动一时,世界震惊的“中国第一古尸案”。有2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此前抓获14人,9名同案犯投案自首,有3名主犯被枪决。作为主犯的李宜海畏罪潜逃,与亲人朋友切断了一切联系,从此销声匿迹、人间蒸发。
想不到,这一逃,就是23年。
这23年,他去到了海南,并有了新的身份,新的生活。2009年李宜海结识了一名海南当地女子,今年3月11日,他刚刚有了一个儿子。最终随着科技的进步,通过人像比对线索,23年后的5月10日,李宜海终于被逮捕归案。
其他盗墓者有些在多年前被判了死刑,现在,盗墓已经取消了死刑的规定,最高是无期徒刑。而李宜海虽然逃过了死刑,但是活罪难逃。
根据《刑法》第328条规定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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